全站导航

新闻攻略

下载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法治 > 政法 > 宣传法轮功获刑 以案释法 拒绝邪教

宣传法轮功获刑 以案释法 拒绝邪教

  • 2016-10-10 00:00:00
  • 在手机上看

    扫一扫立即进入手机端

宣传法轮功获刑 以案释法 拒绝邪教

2016年6月20日,内蒙古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对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的赤峰市松山区法轮功人员高崇、胡俊有二人,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志同道合的法轮功友 

高崇,男,汉族,57岁,文盲, 农民,住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南平房村二组156号,自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至今。胡俊有,男,57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大兴隆庄村三组,自1998年习练“法轮功”至今。两家是远房亲属关系,他们二人经常串门切磋,交流,可谓“志同道合”。

散发违法宣传单张被拘留

2015年12月14日上午,两人商量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进行“救人”。随后两人来到翁牛特旗桥头镇乡桥头村珍珠卜罗村民组,他们各自拿些宣传品,从村子前街向后街挨家挨户进行散发。或者放一本2016年明慧网“吉祥宝宝”年历,或者放一本《天赐洪福》、《明白》等64开小册子,小册子中间还夹着两三页《三退与平安》、《纵观天下》、《法网在收》等单页宣传单。当他俩走了20多户,散发了20多本小册子时,被群众举报,桥头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将二人抓获,当晚二人均被刑事拘留。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6年2月25日,高崇、胡俊有二人被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4月26日被提起公诉。

翁牛特旗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崇、胡俊有无视国家法律,“法轮功”被取缔后仍然习练,以“救人”、“护法”为目的,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宣扬邪教,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处二被告有期徒刑各三年,作案工具及非法宣传品全部予以没收。

以案释法 制裁邪教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为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并已退出和不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犯罪处理。

“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三百条又作了修改补充,其中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提高了最高刑,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的最高刑,由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从事邪教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很有可能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同时,增加了情节较轻的处罚规定,降低了入刑门槛,弥补了依法处理情节较轻邪教活动的法律空白。”蔡元利介绍,过去,一些法轮功分子心存侥幸,故意钻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制裁,《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只要参与邪教活动,无论情节轻重,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让普通邪教分子也能受到应有的惩处。

文章速递

新闻 知道 百科

热门新闻

精彩专题

更多+

游戏排行

安卓 热门

新游预告

  • 更多

    更多开测

    新游开测
    进入

专区

王者荣耀

新农商网 www.xncsb.cn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46739号-8

新农商网下载基地温馨提示:适度游戏娱乐,沉迷游戏伤身,合理安排时间,享受健康生活

我们用心在做,为您提供更多好玩、好用、放心的软件下载站

举报信息框
  • *举报网址:
  • *举报内容:
  • *联系方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