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化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学科门类医学,专业类别药学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药物化学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药物化学

英文名

medicinal chemistry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医学

专业类别

药学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

100706T

开设院校

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

主要课程

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等

就业方向

药物设计、药品研发、药物制剂开发等

简介

本专业可系统掌握药物化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和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前沿及其发展方向;掌握新药设计和合成路线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术,药物生产工艺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具备自主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毕业后可在医药类企业从事药物设计、药品研发、药物制剂开发、药品质检、药品销售等相关工作。

专业发展

药物化学学科历史悠久,中国药科大学是国内最早设立的药物化学学科点之一,其前身可追溯至1939年国立药学专科学校(中国药科大学前身)成立的制药化学组。药物化学学科是首批国家重点学科,也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历经大半个世纪的薪火传承,先后有我国著名药物化学家王殿翔、雷兴翰、黄兰荪、彭司勋(中国工程院院士)、廖清江和段庭汉等在药物化学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2022世界大学排名中心(CWUR)学科排行榜上,药物化学学科位列全球第三位、亚洲第一,已成为培养新药创制科技人才的摇篮,为我国制药行业的发展输送了大批骨干。

目前国内有河北医科大学、长治学院、沈阳药科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院校开设本专业。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药物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新药分子设计、先导化合物发现与优化、化学药物合成以及生产工艺研究和优化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知识要求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熟悉化学药物的结构、理化性质、体内代谢及临床应用,为有效、合理地使用化学药物提供理论依据,为从事新药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学生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熟悉常用药物的结构,中英文通用名及化学名称;掌握典型药物的理化性质,特别是影响药效、毒性、质量控制及分析和剂型选择有关的理化性质;懂得新药设计和创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常用药物的作用机制、体内代谢、毒副反应(即临床应用),熟悉药物的结构特征与药效之间的关系,含各类重要药物的发现和发展过程、构效关系;熟悉化学药物的制备及结构修饰的原理和方法,懂得杂质与制备关系及如何控制杂质,保证药物质量的方法;熟悉各类药物发展及结构类型,了解其最新进展,能够对常用化学药物的合成原理和合成路线的设计及评价,了解新药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近代新药发展方向。

课程体系

药物化学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基础课程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等课程专业课程有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等学科。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基础课程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医学基础、生物学、现代生物科学导论、生物制药技术、分子生物学

专业课程

药理学、药剂学、药用植物学、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主要包括实验、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化学类、生物学类、医学类基础课程和药学类专业课程的实验课程与理论课程学时比高于等于0.8:1或实验课总学时不少于550学时。

毕业论文

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6周,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医药行业人才能力素质目标要求,并结合药学科研与药品生产的实际问题,综述不能作为毕业论文选题,保证一人一题,使学生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实验性论文选题占本专业全部论文选题的比例不低于90%,所有学生均须通过答辩获得毕业论文成绩。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本专业学生可向药物化学、药理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药学方向上考研。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医药类企业从事药物设计、药品研发、药物制剂开发、药品质检、药品销售相关工作,也可以在日用化工类企业从事产品研发、质量检测等工作。

师资队伍

高校药学类专业应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数量以及符合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师资结构。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应不高于18:1。新开办专业的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15名。折合在校生数大于120名时,每增加20名学生,至少应增加1名专任教师,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每1万实验教学人时数配备1名实验技术人员,专任教师中70%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3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院校要求应有具备药学类学历教育背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学术造诣较高的药学类专业负责人。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中80%以上必须具备药学类学历教育背景,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3门课程每门至少有1名具有药学类学历教育背景及高级职称的课程负责人,药理学课程至少有1名具有医学或药学学历教育背景及高级职称的课程负责人。

教学条件

学设施要求

为教学提供足够数量和功能的教室、自习室、实验室以及各类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课内外活动提供充足的设施保障。在制度和经费上保证实验室对本科生开放。基本办学条件药学类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医学院校的合格标准执行。

教学实验室

单项实验教学时,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照明、通风设施良好,水、电、气管道及网络走线等布局安全、合理,符合国家规范。实验台应耐化学腐蚀,并具有防水和阻燃性能。实验室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实验室配备数量充足的消防设施,有警示标志,安全出口畅通,备有急救药箱和常规药品,并有各种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设施和措施。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三废收集和处理措施。实验用药品的购置、存放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教学实验仪器建有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等实验室或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配备充足,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仪器设备台套数要求:基础药学实验常用玻璃仪器应满足每人1套;大部分实验的仪器台套数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4人的需要;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的台套数(如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6人的需要。

实践基地

有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毕业实习的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在校外实习基地完成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每人带教学生不超过3人。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等社会资源,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一定数量的、形式多样的创业实践基地。

开设院校

地区

院校名称

河北

河北医科大学

山西

长治学院

沈阳

沈阳药科大学

辽宁

辽宁师范大学

南京

中国药科大学

广东

广东药科大学

上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信息来源于《大学专业详解与生涯规划指南__理工农医类》。

[b]

以上信息来源于阳光高考,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