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男,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因伙同他人违规报销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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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正文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鹏、胡睿鹏违规报销问题。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肖家河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张鹏和经济科工作人员胡睿鹏在脱贫攻坚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中,两人合谋通过虚开住宿费发票的方式报销住宿费、伙食费等差旅费,共违规报销2860元。2018年6月21日,张鹏、胡睿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