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民律师,女,中国致公党党员,医学、法学双学历律师,毕业于山东医科大学,从事医学临床工作16年。自学法律专业,山东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业务二部主任,连获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天矩优秀律师称号,荣获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共青团淄博市委员会授予的2006年度“淄博市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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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毕业院校

山东医科大学

职业

律师

简介

业务主攻方向:以医疗纠纷为龙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妇女维权为主的婚姻家庭案件、刑事案件。

人物介绍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各种司法鉴定、工伤及职业病病残程度(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伤害程度(伤情)鉴定等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实际操作经验丰富。代理与此相关的各类案件,得心应手,件件经典。

理论研究重点:医事法律、刑法理论、保险法。

从一名医务人员转变为法律服务人员,王爱民律师已经完成了职业的转型。她饱尝了创业的艰难,也收获了成功的喜悦,对律师职业充满了自信和激情。她说她感觉法学就像浩瀚的大海,而自己像一条鱼,自由自在地遨游在法海中。

多年的临床医疗背景、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造就了如鱼得水的律师执业环境,执业以来,王爱民律师代理了数十起有影响的成功案例。

2002年9月,王爱民律师步入律师行列的时候,恰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配套的法规、部门规章、规范颁布实施,对于有十几年医学背景的她来说,这是一个机遇,她有幸代理了条例实施后的淄博市第一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获得成功。

某大型医院错误用药致病人死亡一案,王爱民律师成功代理家属获巨额赔偿成为经典,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审判信息》选为经典判例。

数次代理在精神病医院死亡的患者亲属维权,均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