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20年5月7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晋城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晋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经历
1982年9月,晋东南地区教育局工作;
1985年7月,晋城市教育局工作;
1986年10月,晋城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
1997年12月,晋城市委办公厅干事、人事科副科长;
1999年12月,晋城市委办公厅人事科长;
2004年8月,晋城市委办公厅副处级督查员;
2008年12月,晋城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2011年10月,晋城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9年1月,晋城市体育局党组书记、提名局长;
2019年2月,晋城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6月,免去晋城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免信息
2020年6月23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郭斌的晋城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0年5月7日据晋城市纪委监委消息,晋城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晋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审查起诉
2020年8月13日,经中共晋城市委批准,晋城市纪委监委对晋城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郭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斌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公务接待,组织公款吃喝,利用职权为他人拉取赞助,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出借国有资产,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人防工程监管不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市场准入、工程承揽、审批、验收等方面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人防工程重大安全隐患。
郭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晋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晋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斌开除党籍处分;由晋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晋城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