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满,1945年1月1日出生,当过兵,历任工人、民办教师、下兑村村公所主任、村支书。大理灭门案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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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张满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45年1月1日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

大理灭门案当事人

简介

2022年1月28日,针对1989年12月发生的“大理一家四口灭门案”,大理州中院当庭宣告被告人张满无罪。

人物事件

1989年12月16日,28岁的村民王学科一家四口被发现在家中全部遇害。

1996年8月29日,张满被正式逮捕。

1997年3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满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对被告人张满量刑畸轻,罪、刑不相适应”为由提出抗诉;张满以“没有杀人,所作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形成,请求宣告无罪”为由提出上诉。

1999年,经二审,该案维持原判。

服刑期间,张满坚持申诉。

2011年9月14日,张满66岁,因患高血压极度高危,血吸虫性肝病等,获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2018年3月19日,张满在服刑24年零3个月后,刑满释放。获释后的张满依然坚持无罪申诉。

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理。

2021年8月27日,云南省高院决定重新审理张满故意杀人案。

2022年1月4日,云南省高院裁定撤销该案1999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1997年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月28日,张满77岁,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再审该案,张满称,将到庭继续要求判自己无罪,并对涉嫌刑讯逼供的甘某提出控告,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月28日,针对1989年12月发生的“大理一家四口灭门案”,大理州中院当庭宣告被告人张满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