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方忠岳,身份证号为330903196612125712,系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身高172厘米左右,体态中等,人中穴处有颗黑痣。
人物事件
2015年10月8日凌晨,停泊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东极镇附近海域一渔船上发生命案,船上5名船员遇害,另有1名船员下落不明。2015年10月8日晚,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官微发消息称,经侦查认定失踪船员方忠岳 有重大作案嫌疑,悬赏5万元缉拿疑犯。
一死亡船员的亲属向当地媒体介绍,其在2015年10月8日凌晨四五点前后目击了案发后的船舱,“惨不忍睹,五个人都在床上,其中一个人,头都没了,另外,船上的救生筏不见了。”
据当地媒体披露,事发时,渔船停泊在位于东极黄兴岛西侧小板岛海域,船上一共有6名船员,5名死者都是东极镇黄兴村人,其中彭姓亲兄弟4人,最年长者53岁,另1名死者黄某年仅31岁。案发后,另一名船员方忠岳失踪。
2015年10月8日下午,舟山市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方忠岳户籍地为沈家门街道,“他原先是东极镇的,后来户口才迁来。”
今晚,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官微发布消息,公安部门侦查认定,船员方忠岳有重大作案嫌疑,凡提供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5万元,警方还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现已抓获
10月11日,苏州市吴江警方负责人表示,三天前,在浙江舟山,把浙普渔68291号船上5人残忍杀害的犯罪嫌疑人方忠岳,被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当地警方抓获。落网时,民警在方忠岳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假发、文胸、化妆品等女性用品,初步推测,如果不是在苏州市吴江落网,嫌疑人可能会变装后继续逃亡。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公安分局的治安队副队长张健讲诉了破案经过:“10日凌晨,盛泽公安分局负责前跃村一带治安管理的两名巡逻队员,像往常一样外出巡逻。这个时候出现在路面的可疑人员,巡逻队员必定盘问。将近凌晨1点,接到巡逻队员的电话称,在前跃村的一处桥洞旁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在他随身物品中,发现了雨伞、雨披、假发、文胸、化妆品、现金等物。对于随身物品的来源,以及现金的具体金额,男子的回答都很含糊。”
从凌晨1点左右到将近2点,在近一小时讯问后,心理防线完全崩溃的他终于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方忠岳,49岁,“10·8”舟山5死命案的嫌疑人。身份信息得到确认,盛泽警方立即向上级汇报。浙江警方得到消息后,连夜派人往吴江调查。
据了解,连日来浙江舟山警方出动上百名警力展开搜寻,将周边嫌疑人有可能藏身的小岛都搜了个遍,并在出舟山去往跨海大桥的几个路口都设下警力盘查,但谁也没料到,嫌疑人方忠岳已到江苏境内。
盛泽镇前跃村并不靠海,与浙江省嘉兴市交界,方忠岳如何在作案之后从海上一路潜逃,再进入江苏境内?据之前消息称,方忠岳逃离的救生筏先前已在舟山长涂岛附近被找到,之后很可能是搭载其他船只在嘉兴附近靠岸后,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到达两省交界。记者又从警方获悉,据方忠岳交代,在离开嘉兴后,他一路走到了盛泽。从其随身携带胸罩、假发等女性用品这一细节判断,嫌疑人如未落网,可能想借着变装计划继续逃窜。
法院宣判
5月13日,备受公众关注的“舟山普陀海上渔船杀人案”在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方忠岳因杀害5名船员被一审判处死刑,方的表弟陈锡华因帮助方忠岳逃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浙江舟山渔船海上命案5人遇害 嫌凶江苏落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忠岳和彭海平、彭国平、黄宾军、彭海芳、彭国芳等五名被害人共同在浙普渔68291号船上工作。平时方忠岳与彭国平、彭海平因琐事时有争吵。
2015年10月7日晚,浙普渔68291号船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外海三星岛附近海域作业,方忠岳与彭海平、彭国平再次发生争吵并动手互殴。10月8日凌晨2时左右,方忠岳因怨恨在心,从中舱的工具柜内拿来一把斧头,先后将彭海平、彭国平、黄宾军、彭海芳、彭国芳杀害。
之后,方忠岳为筹措逃跑费用,从彭海芳等人处窃得现金和金项链。欲驾船逃跑时,因无法发动船只最终利用船上配备的气胀式救生筏逃离现场。
2015年10月8日6时许,方的表弟陈锡华驾驶小快艇出海钓鱼。7时20分许,陈锡华到达大西寨岛附近海域时,发现了乘坐救生筏的表哥方忠岳,并将其救上。当得知方忠岳系杀害船上其他五名船员后逃跑,陈锡华劝说方忠岳投案自首遭拒绝。陈锡华在方忠岳的要求下于当日8时许将其送至神华国华舟山发电责任有限公司附近码头。方忠岳上岸后乘坐出租车至定海长途客运中心,乘坐长途客车逃离舟山市。
2015年10月10日凌晨,方忠岳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前跃村一带被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盛泽分局民警抓获。同月12日,陈锡华在接受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民警排查时主动交代了窝藏犯罪事实。
庭审中,方忠岳及陈锡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忠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五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方忠岳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方忠岳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陈锡华明知方忠岳是犯罪之人,仍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情节严重。陈锡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方忠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认定被告人陈锡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