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咸阳幼儿园虐童事件是一例社会事件,事件发生于2014年11月19日,樊某、陆某利用张某提供的医用针头,以孩子不听话、调皮捣蛋为由,先后多次对5名小孩实施针扎体罚,使幼儿身心受到较大的伤害,两名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2014年咸阳幼儿园虐童事件的:事件经过、被扎原因、医生诊断、多人报警、涉事教师、领导表示、民警介入、事件处理等介绍

事件经过

2014年11月19日晚上8点,一孩子的母亲给小孩西西洗脚的时候,发现小孩腿上有伤。西西说是咸阳彩虹幼儿园樊老师用针扎的。

2014年咸阳幼儿园虐童事件

被扎原因

西西说,因为不听话被老师用针扎。

医生诊断

2014年11月19日晚上,西西在咸阳市中心医院做了检查,经过检查诊断为针刺伤。

多人报警

多名家长都报警称,孩子被扎。

涉事教师

涉事教师没有幼儿教师从业资质。

领导表示

幼儿园负责人说,樊老师幼儿园任教已经三四年,平时工作也比较认真负责,但由于教室里面并没有安装摄像头,所以对于家长所说的事情还是一个谜团。

民警介入

派出所民警表示,已经有多人反映被针扎的情况,而且还涉及另外一名老师。

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2014年11月20日,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查明,违法嫌疑人樊某,女,1991年出生,陕西户县人,现系彩虹幼儿园聘用幼教;违法嫌疑人陆某,女,1970年出生,陕西咸阳人,现系彩虹幼儿园幼教;违法嫌疑人张某,女,1972年出生,陕西咸阳人,现系彩虹幼儿园幼教。三人均在彩虹幼儿园北园小六班任教。

自2014年9月以来,樊某、陆某利用张某提供的医用针头,以孩子不听话、调皮捣蛋为由,先后多次对5名小孩实施针扎体罚,致使幼儿身心受到较大的伤害。

2014年11月20日,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出示了用来扎孩子的20亳升中号医用针管。“针管是张某从家中带到学校的,为吓唬孩子。事发后,张某将针管带回家,民警在其家中搜出。”办案民警称,警方通过证据认定樊某和陆某有针扎体罚孩子的行为,但涉事老师仍否认有针扎行为。

事件处理

工作组将进驻幼儿园督促整改

樊某、陆某被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分别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因情节较轻,移交秦都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秦都区教育局责令彩虹幼儿园北园限期停园整顿;对樊某、陆某、张某予以解聘;对彩虹幼儿园园长高某、主管副园长李某、保教主任张某予以撤职。并派工作组进驻彩虹幼儿园督促整改,完善监控设施,清退没有幼儿教师从业资格证的教师,做好受侵幼儿家庭的安抚工作。2014年11月20日,咸阳彩虹幼儿园向涉事幼儿家长公开道歉,并承诺会满足家长们提出的为孩子检查身体等要求。经查实,该幼儿园无证上岗的教师一共有4人。

秦都区教育局副局长雷瑛表示,教育局将抽调学前教育专家和心理咨询专家进驻彩虹幼儿园,全面排查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派出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