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献良(1973年8月8日出生),男,汉族,河北元氏县赵同乡池村和南佐镇盛兴煤场的铲车司机。2010年8月1日,他在河北元氏县南佐镇制造了一场个人恐怖主义事件,造成11名群众死亡和严重财产损失。李献良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元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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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李献良

出生日期

1973年8月8日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男

出生地

河北元氏县赵同乡池村

籍贯

河北省元氏县

民族

汉族

职业

铲车司机

职位

原南佐镇盛兴煤场铲车司机

人物经历

原南佐镇盛兴煤场铲车司机。

人物事件

制造了一起个人恐怖主义事件

2010年8月1日中午,李献良提出辞职,并于当日上午结完工资后,煤场经理张某为李献良送行。席间,李献良喝了不少白酒。下午15时许,元氏县前仙村钱某来煤场拉煤,李献良负责装车。钱某指责李献良把煤矸石和煤面装进了车里,双方由此发生口角,继而推搡拉扯,后被煤场老板张某拉开。李献良恼羞成怒,驾驶铲车将煤场内的简易房屋推倒,致正在房内休息的山东客户丁某被砸身亡。之后,李献良驾驶铲车冲上井元路南佐路段及南佐镇村内,先后撞毁数十辆各类机动车,撞坏简易房屋及门脸等十余间。案发当时有8名群众先后死亡,30余人受伤,截至目前,又有3名群众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醉酒作案

警方抓获李献良后于当晚8点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4毫克(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李献良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被元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各项善后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