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7月1日,1955年3月更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的高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401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88.5%,博士4人,硕士132人,占总人数33.8%。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全省共有114个人民法院,包括11个市中级人民法院,100个基层人民法院和400个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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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江西省人民法院

别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成立时间

1949年7月1日

办公驻地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凤凰中大道

邮政区码

330046

性质

法律机构

全院人数

401人

机构设置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教育管理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宣传处、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处、纪检组(监察室)24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将法院工作融入全省重大战略决策实施之中,出台了服务发展升级、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等多项措施。围绕构建“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格局、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支持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强化司法保障,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严格落实公正司法第一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6665件,结案234551件,分别上升1.53%和1.43%。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66%。江西高院受理各类案件1869件,结案1820件。

获得荣誉

近几年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机关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财务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称号。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