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玉忠,1962年11月25日出生于中国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新房村,小学文化,是11·26朝阳市特大盗墓案件的主犯。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姚玉忠的:人物生平、盗掘案件、人物评价等介绍

中文名

姚玉忠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男

出生地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新房村

出生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日期

1962年11月25日

获刑情况

2017年11月29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简介

著名盗墓贼姚玉忠,在盗墓界混迹了30多年,被誉为“关外盗墓第一高手”和“红山文化第一高手”。在30年的盗墓生涯中,姚玉忠发展了5名同村村民作为同伙,并将亲弟弟姚玉飞带上了盗墓的道路。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姚玉忠率团伙疯狂作案27次,涉及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2015年上半年,经过公安部的指挥协调,各方部门的全力支持,历时长达9个月的行动中,共成功抓获了22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摧毁12个盗掘犯罪团伙,追回了2063件被盗文物,其中包括价值超过5亿元的248件国家一级文物。

辽宁高院认定,在实施系列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活动中,姚玉忠系策划、探测、组织领导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处姚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后,姚玉忠提起上诉,2017年,辽宁高院二审维持朝阳中院一审判决。

人物生平

童年生活

1962年11月25日凌晨3点,姚玉忠出生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新房村,是姚家兄弟中的老三,属于“玉”字辈。自幼家境贫困,姚家住在简陋的土房里,家里共有7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姚玉忠父亲并非懂风水和墓葬,而是地道的“庄稼人”,是传承自祖辈的篾匠,擅长编竹筐。姚玉忠在兄弟中学得最好,经常将编好的竹筐骑自行车到其他村子贩卖,并在村里倒腾羊绒,展现出了出色的商业头脑。尽管生活十分艰苦,姚玉忠从小就展现出对赚钱的渴望。由于编箩(竹筐)收入不多,他还去砖窑扛砖。与其他村民不同的是,他喜欢阅读,机灵聪慧。

结婚后姚玉忠不再从事编箩筐和扛砖头的工作,并且积极的改变自己的形象,不再是之前的着装,戴上了金丝边的眼镜,穿着更具有艺术气息的中山装和长褂,谈吐也更加文雅。之后姚玉忠开始涉猎风水和易经方面的书籍,对山脉的风水地理有着独特的洞察力,对有名的博物馆和墓葬群进行实地考察,并养成了爬山的爱好。

铤而走险

2014年8月,姚玉忠与王井山两人赌钱欠债,姚玉忠表示有赚快钱的渠道。姚玉忠曾经和凌源市的冯杰两人合作过,在牛河梁遗址盗窃文物,这批文物在黑市上价值几百万,香港拍卖可以获得几千万。姚玉忠表示这是盗窃的文物,冯杰不敢报警。同年10月初,姚玉忠、王井山、李鹏、安申明、李学国(均另案处理)预谋实施抢劫罪。2014年10月26日晚,几人开始展开行动,在将冯杰控制住并逼问出藏匿文物的地点后,由王井山放风,安申明、李鹏来到冯杰的生活馆二楼办公室,并将抢劫来的物品交给姚玉忠。不过,姚玉忠销赃未果。经鉴定,抢劫的11件物品中有2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件一般文物,7件非文物;两部手机价格5500元,电脑机箱价格500元,电子狗价格500元。之后辽宁高院对于该抢劫事件二审认定,姚玉忠是实施抢劫犯罪的犯意提起者,并纠集、指使他人具体实施抢劫犯罪活动,提供被害人个人信息及抢劫犯罪经费,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在该起犯罪中起策划、组织、领导指挥作用,系主犯。

盗掘高手

姚玉忠是一名著名的盗墓贼,在盗墓圈混迹了30多年,盗墓技艺备受圈内人士赞誉,被称为“关外盗墓第一高手”“红山文化第一高手”。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姚玉忠率团伙作案27次,涉及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姚玉忠的主要活动时间段是每年的6月至10月,通常在白天踩点,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3时进行盗墓作案,有时持续几个小时,有时长达数天。姚玉忠此人只需观察山水的走势和阴阳,就能把挖掘位置缩小到10平方米左右,并且与其他盗墓贼不同,他能判断出埋葬者的身份,是上层阶级还是平民;能够使用简单的工具,主要是强光手电和自制的“扎子”,通过观察扎尖的颜色变化判断地下是否有墓葬;甚至据称能够凭借观察天象和星斗位置,用手中的罗盘确定墓穴位置。为了隐蔽盗墓行迹,姚玉忠在夏秋季节行动时会带上一包草籽,会在挖掘完毕后回填盗洞,有时还会洒下草籽,以便迅速掩盖盗洞,避免被发现。

真实现状

姚玉忠虽然在盗墓界有一定的声望,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积攒财富。姚玉忠的哥哥姚玉民表示,这些年他们并没有从姚玉忠那里得到任何钱财。并且姚玉忠的爱赌成性,常常在赌博中输掉巨额资金,甚至曾用从古墓里盗出的文物抵押去赌博。据报道,曾经欠下7000多万元的赌债,由于没有及时出售文物换取现金,不得不拿文物抵押,甚至以低于原值的价格当场抵押,鲜有赎回的机会。

因其赌博爱好,姚玉忠被称为“老败家”,到处赌博,不挑地点,甚至在村头的小赌桌也不放过,输钱输红了眼,会用盗得的文物作为抵押来摆脱赌债。之后警方在抓捕姚玉忠时发现他的账户里一分钱都没有。姚玉忠的妻子和儿子去了另外的城市生活,现在家里只有他的83岁老母亲独自一人住在那里。在居住的村里,人们对姚玉忠的盗墓技艺和赌博问题都有些耳熟能详,而他的家人对于被称为“祖师爷”的说法则是嗤之以鼻。

判处死缓

在30年的盗墓生涯中,姚玉忠发展了5名同村村民作为同伙,并将亲弟弟姚玉飞带上了盗墓的道路。而姚玉飞也盗掘出了勾云佩、马蹄筒、玉镯等珍贵文物。2015年,公安部宣布成功破获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盗墓案,其涉案文物的价值超过5亿元。姚玉忠的盗墓活动也最终导致他和弟弟姚玉飞被抓获。2017年11月29日,辽宁高院于28日对姚玉忠上诉案宣判:维持原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姚玉忠

盗掘案件

案件背景

姚玉忠及其团伙主要在家乡赤峰一带进行盗墓活动,该地区属于红山文化所在地。赤峰地区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尤其是红山文化在这里将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向前推进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在朝阳市的境内,有一处重要的文化遗址叫做牛河梁遗址,它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和建平县交界处,属于新石器时代遗址。这个遗址是出土红山文化文物的核心区域,已于1988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朝阳地区红山时期的古墓葬、古遗址和大量历史文化资源遭到了猖獗破坏,大量文物被非法出土倒卖,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的打击迫在眉睫。

姚玉忠

姚玉忠

姚玉忠

姚玉忠

案件经过

2012年到2014年期间,姚玉忠率领同伙进行了27起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的犯罪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犯罪团伙在仅16个月内疯狂作案17次。

2014年底,朝阳市红山文化保护区和建筑地段出现大量盗墓痕迹,多处古墓葬、古遗址以及历史文化资源遭到了猖獗破坏,大量文物被非法出土倒卖。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和朝阳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始对“11·26”特大盗墓案展开侦查。在2015年5月,公安部宣布该案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姚玉忠被认定是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的主要头目。

姚玉忠

在2016年4月,朝阳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确认姚玉忠参与了11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和16次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其中三处地点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姚玉忠窃取了两件一级文物。

姚玉忠

倒卖文物

2012年6月,姚玉忠以6万元的价格将一对玉镯转手卖给了田亚军,之后,姚玉忠以从田某处借钱5万元的名义,将其中一块玉璧做了抵押。经过鉴定,这件玉璧及一副手镯都是新石器时期出土的一件一级文物。

2013年5月,姚玉忠向张鹏出售了3件马蹄筒形玉箍及一对玉镯,售价为130万元。经过鉴定,两件马蹄形玉箍和一对玉镯是出土的一级文物,其中一个马蹄形玉箍为现代物品。

2014年2月,姚玉忠抵押给张鹏的弟弟张蕊8件红山时期的玉器,借了三十万元钱,并约定如果未如约还款,8件玉器便属于张蕊。

姚玉忠

在2014年11月,姚玉忠还将一对玉镯出售给了李宝春,售价为24万。经鉴定,该手链属于红山文化新石器时期的一级出土文物。

案件判决

2016年6月,辽宁朝阳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盗掘古墓葬过程中,姚玉忠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之规定,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行为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一人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法院以姚玉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姚玉忠上诉到辽宁高院。辽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姚玉忠

案件结果

“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一举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其中一级文物就有248件,二级文物142件,三级文物262件,一般文物1411件,古墓葬案追缴的文物就价值5亿元。系新中国成立以来追缴被盗文物最多的案件。很多文物是首次发现,填补了考古发现的空白。

人物评价

姚玉忠被誉为“关外第一高手”并非虚构,这一评价是在对他进行审讯后,由参与调查的民警向记者透露的。姚玉忠之所以被赞誉为“高手”,是因为他深谙积石冢的墓葬特点,并且在盗墓界有着长期的经验。姚玉忠熟悉“星象”和“风水”等方面的知识,这些对于他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法宝”,使他能够多次进行盗墓行动。但无论是采用何种手法,盗墓团伙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违法犯罪行为 , 不仅窃取了大量文物 , 还使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遭到严重破坏,情节特别严重。姚玉忠一人身犯数罪,是盗墓案件的“头号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