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韬,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工会主席,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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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刘博韬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

职业

律师

简介

刘博韬律师曾工作于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在早年从事房地产、知识产权、公司法务、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工作时,曾代表世界著名奢侈品牌权利人进行涉外商标侵权案件的调查和诉讼;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代表劳资各方参与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并与多家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知名房地产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0年加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事征地拆迁业务,在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江西、安徽、陕西、甘肃、广西等十余个省、市、自治区成功代理200余件征地拆迁案件。2013年元月转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跟随团队首席律师杨在明继续承办征地拆迁案件。

执业理念

以忠于当事人的利益为原则。

个人业绩

2010年至今共代理征地拆迁案件200余件,因征地拆迁引起的刑事辩护案件6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10余件。

成功案例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案例)

1、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王先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2、北京市怀柔区张女士等14人涉嫌违建拆除纠纷;

3、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佟先生等3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4、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贺先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5、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王先生等16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6、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平先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7、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吴女士等12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8、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程先生等17户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9、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袁先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10、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某农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11、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朱先生等33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12、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陈女士房屋拆迁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1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高女士等2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14、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陈先生养殖场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15、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李女士等10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16、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吕先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17、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杨先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

18、某香港公司因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及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

……

及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某企业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引起的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洪女士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引起的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