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战国卫国人(今河南省)。是卫国君主的庶孙,姬姓,公孙氏,名鞅,人称卫鞅或公孙鞅。后来在秦国因战功受封于商邑,号称“商君”,后人一般称他为商鞅。他是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

商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之学,曾经担任过魏国国相公叔痤的中庶子。公孙痤病重之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魏惠王没有任用他。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发布招贤令,商鞅西入秦国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先后被任命为左庶长、大良造,在秦国先后两次推行变法,大获成功。公元前340年商鞅在河西之战中大破魏国收复河西之地,获封商於十五地。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即位,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有争议)。死后葬于郃阳(今陕西省合阳县)县东四十里夏阳(今洽川)。

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法治思想的开山人物之一,他在秦国的变法实践是中国古代史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他在《法经》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秦律》,在政治、经济以及家庭和社会组织方面在秦国进行了深入改革,力主“农战”,“富国强兵”,加强中央集权,以法治国,使秦国迅速崛起,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死后,其思想继承者仍活跃在秦国的政治和思想领域,一般称为“商学派”。《汉书.艺文志》有《商君》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又有《公孙鞅》二十七篇,现已遗失。遗物有商鞅方升。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商鞅的:人物生平、施政举措、主要作品、主要思想、重要争议、影响与评价、主要人物关系、轶事典故、后世纪念、相关文物、文艺形象等介绍

中文名

商鞅

原名

公孙鞅

别名

商君、卫鞅

性别

身份

政治家、改革家、军事家、法家思想代表人物

所处时代

战国(先后在卫国、魏国、秦国)

出生地

卫国(今河南省)

出生国家

战国卫国

出生日期

约公元前390年

去世日期

公元前338年

陵墓

葬于郃阳(今陕西省合阳县)

封号

商君

代表作品

《商君书》、《公孙鞅》

主要成就

在秦国成功变法、收复河西之地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公元前390年商鞅出生卫国( 今河南省 ),是卫国君主的庶孙,年轻的时候就喜欢重赏罚的刑名之学。后来他到魏国做了魏国国相公叔痤的家臣,任中庶子(中表示这个职位是主君的近臣,类似于侍从官,常有近距离接触主君的机会)。

公叔痤很欣赏商鞅才华,临终前他向魏惠王推荐了商鞅,称赞商鞅年少有才华,建议惠王可以把全国的国政都交给商鞅。他提醒惠王如果不用商鞅就一定要杀掉他,千万不要让他出魏国,否则会有后患。魏惠王认为是公叔痤病重之语,并没有放在心上。公孙痤看惠王神色心中明白大王不会用商鞅,转而让商鞅离开魏国以躲避灾祸。商鞅则认为魏惠王暂时不会杀他,并未立刻离开魏国。

由魏到秦

公元前362年秦献公去世(有争议,《史记.六国年表》记载,秦孝公是在秦魏少梁之战的第二年去世,也就是公元前361年,学者吕思勉在《先秦史》中也采取了这一说法),21岁的秦孝公继位。

当时的秦国由于地处西北偏僻位置,生产力水平低,内部氏族力量较大,私斗成风;外部强敌环伺,韩、赵、魏、楚等国与秦国接壤,河西之地落入魏国之手,北部游牧民族常侵扰秦国;外交上甚至出现各国诸侯都鄙视秦国的局面(诸侯卑秦)。在这样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新继位的秦孝公想要改变现状,壮大秦国。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元年)秦孝公发布求贤令,向其他六国招揽贤才,言明天下贤士能出谋划策让秦国强大的,就封他为官,与他一起共享秦国。身处魏国的商鞅听说后便带着着魏国改革家李悝的《法经》西入秦国。

得到赏识

商鞅到秦国后,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到了秦孝公。他与秦孝公进行了三次主要的交谈。第一次商鞅以尧舜治国的“帝道”游说秦孝公,秦孝公听后责备景监引荐了无知狂妄的人,不配被任用。第二次交谈时,商鞅以舜、商汤、文王、武王治国的“王道”来游说秦孝公,秦孝公仍不赞同,再一次责备了景监。第三次交谈时,商鞅以“春秋五霸”的治国之道来游说秦孝公,秦孝公听得十分入神。商鞅顺势以富国强兵之道游说秦孝公,秦孝公非常高兴,开始与他商议国事。自此,秦孝公决定任用商鞅,开始筹备变法之事。

变法之争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准备变法,又担心国人非议自己。他召集大臣商议,商鞅认为圣人如果能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袭旧有的法令;如果能够使百姓获得利益,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秦孝公很认同。但上大夫甘龙却批评这种做法,他认为根据已有的法令治理国家,就能使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左司空杜挚坚持认为沿袭以往的法令不会产生过失,遵循旧有的礼制国家不会有什么偏差。

商鞅反驳说治理国家的方法不能一成不变,就像商汤、周武不沿袭旧的法度而能缔造王业,而夏桀、商纣不更改旧的礼制最后导致亡国。最终甘龙、杜挚在这场大辩论中没有获胜,秦孝公选择支持商鞅。在这之后,由秦孝公支持,商鞅主持的一系列的“变法之令”正式开始制定并逐步推开。

实施变法

第一次变法

制定《垦草令》

公元前359年,变法之争后,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制定了《垦草令》,秦孝公下达了变法的第一道政令——“垦草令”,正式启动变法,初步确定了秦国的变法方向。《垦草令》共二十条措施,变法的内容涵盖了政治制度、经济、农业生产、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租税制度,加重贵族、商人的赋税;登记户口,禁止百姓迁居;山川湖泽自然资源归国有等。《垦草令》的实质是整饬吏治,强化司法,压抑特权,惩治闲懒,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驱赶尽可能多的人去开荒种地,专心务农。

接任左庶长

公元前356年,《垦草令》颁布三年后,秦孝公拜商鞅为左庶长,进一步推行变法。此次变法要点是:在户籍上实行什伍连坐,也就是将百姓按什伍划分,名列户籍,互相监督连坐,开告密揭发的先河;鼓励分居,有两个儿子以上而不分户的,每人加倍缴纳军赋;重视耕织,抑制工商业;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袭,建立二十等爵制。

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350年,秦国的都城由从雍(今陕西省凤翔县东南)迁到咸阳。商鞅趁势而上,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变法。此次变法要点有:开阡陌,废井田,土地归为私有;废封建,立郡县;统一度量衡;为统一思想、明确法令,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下令焚烧《诗经》《尚书》以及诸子百家的著作等。

收复河西要地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大良造,率兵包围魏国并占领魏国旧都安邑(今山西省夏县西北)。魏惠王急忙派军队在上郡要地固阳(即定阳,今陕西省延安市东)以东修建崤山长城(东南起崤山,西北至黄河)来阻止秦军的进攻。

公元前341年,齐国军队在马陵打败了魏国的军队,俘获魏国的太子申,杀死了将军庞涓。公元前340年,商鞅劝秦孝公说秦与魏的关系紧张,最后不是魏兼并秦,就是秦吞并魏。现在可以趁魏国刚打败仗疲弱之时攻打魏国,趁机占据河西险要之地,为成就千秋帝业打下基础。

于是秦孝公派商鞅带兵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卬抵御。在两军对峙之时,商鞅派人给公子卬送去一封信,信上写着:“我当初与公子相交甚好,如今你我同为敌对两国的将领,我实在不忍心与你相互攻伐,是否可以与公子见面缔结盟约,痛快喝几杯后撤兵,这样秦魏两国都相安无事。”公子卬与商鞅依约订立盟约,然后设宴饮酒,没想到商鞅竟事先埋伏武士偷袭,公子卬被俘。商鞅趁机攻打魏国军队,魏军彻底被打败。魏惠王不得不派遣使者割让河西地区献给秦国以求和解。魏国也撤出安邑,迁都大梁。商鞅因战功获封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身死法存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其子秦惠文王嬴驷继位。受商鞅镇压的旧贵族向秦惠文王进言说大臣的权力太重会危急国家,现在国内所有人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而不是大王的法令,这样大王反而变为人臣了,希望大王好好谋划。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谋反,秦惠王派人逮捕商鞅。

商鞅逃到边关准备住旅店,因为没有通信证旅店主人拒绝让商鞅入住。商鞅便离开秦国逃到魏国,魏人因为商鞅曾经设计欺骗公子卬,使诈获取魏国的土地也怨恨他拒绝接纳他。商鞅只有回到秦国逃到自己的封地商邑,调动邑中士兵向北攻打郑国谋求生路,在攻打郑的时候,秦惠王派军队攻打商鞅并杀死了他。(有争议,见后)商鞅死后秦惠王把商鞅车裂示众,并诛杀了商鞅全族。

商鞅被车裂后,法家的后学者收敛商鞅的遗骨准备偷运回商鞅故里卫国安葬,在黄河德丰渡口被秦国守军截获,当地百姓与守军便将商鞅遗骨草草埋葬于附近的秦驿山下,后来法家的后学者寻访至此为商鞅立了墓碑。上书“商君之墓”。商鞅死后,他所制定的法令依然在秦国实施。在他死后七八十年,荀卿有记载秦国处处可见商鞅变法的成效。

施政举措

政治方面

彻底抛弃了封建制度中由身份而来的统治结构,代之以耕战为中心的统治结构,改变爵位取得方式,以军功和农耕为奖赏标准授予平民爵位;废除了土地分封制,改为实行郡县制;统一了原本混乱多样的度量衡单位,颁布了度衡的标准器;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主张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确立法治思想,让法律在全国上下各个阶层得到执行实施。另外为了使秦国的国家政策更好地得以实行,将国都从栎阳迁往更靠近函谷关的咸阳。

经济方面

在土地关系上废除了实行已久的贵族井田制,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广开阡陌,奖励国民开垦荒地,规定对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农民可以免除其服劳役和缴税的义务,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实施重农抑商的政策,以发展农业为本业,发展商业为末业,对商人征收重税,并严格限制商人的经营范围。极大促进了秦国国内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家给人足、路不拾遗”的社会安定局面。

军事方面

商鞅变法废除了各诸侯国普遍实行的军队领导权的世卿世禄制,创立军功爵制。禁止并惩戒军队内士兵私斗,推崇凭军功和战功升迁级别,具体制定了二十等的爵位制度,根据士兵取得的军功大小授予其不同等级的爵位,注重从些凭军功进爵的士兵里选拔和任用官员。实行军功爵制,平民士兵可以依其取得的军功得到爵位,出身在贵族行列的宗室子弟,如果没有取得军功,就不能授予其爵位,不能任命其担任某些官职。奖励军功政策的实施,秦国军队战斗力得到了极大提高,达成了“强兵”的目的,为后世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基础。

社会组织方面

实行什伍乡里制度,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作为基层行政单位,行政长官伍长和什长负责各自区域的社会治安,一旦发现形迹可疑者或违法犯罪者要及时上报,商鞅还在此基础上实行什伍连坐法,要求乡民邻里之间相互监督纠正日常行为,如果一家犯罪则什伍要连同受罚。实行分户令,重新编订户口,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个体小家庭式的户籍制度,以增加征税单位。商鞅的两次变法都大力推行分户分家,禁止成年的父子兄弟居住在一个大家庭,一则有助于挖掘人力资源,增加国家的税租收入,增加服劳役人口的数量,二则摆脱了国内的戎狄风俗,激发小家庭的权利意识,提高了秦国民众的文化层次。分户令的实行间接起到了壮大秦国经济实力的作用,也为军队的扩大、军事实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主要作品

《商君书》

《商君书》也称《商子》。《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二十九篇,现存24篇(完整)。现在所说《商君书》26篇,其中两篇只有篇而无内容,加上《群书治要》卷36引《商君书.六法》中一段,实际只有24篇半。目前学者一般认为《商君书》是商鞅及其生徒的著作合集。另外还有两种意见分别是:郭沫若、刘汝霖、顾实等认为《商君书》基本是伪书;吕思勉、谭献等认为《商君书》的作者就是商鞅。

二十六篇分别是:更法、垦令、农战、去强、说民、算地、开塞、壹言、错法、战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权、徕民、刑约(缺失)、赏刑、画策、境内、弱民、御盗(缺失)、外内、君臣、禁使、慎法、定分。

部分名句:

1.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开塞》)

2.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画策》)

3.以战去战,虽战可也。(《画策》)

4.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战法》)

5.法者,所以爱民也。(《更法》)

6.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说民》)

《公孙鞅》

《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中记载:“《公孙鞅》二十七篇。”现已散失。

主要思想

商鞅的主要思想见于《商君书》,他的一系列变法与他的思想主张有关。

首先,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放在首位,积累社会财富。在《垦草令》中就鼓励百姓耕作,全力开荒。(具体见施政举措)发展生产力所积累的财富,通过赋税收集到国君手中。

其次,一切权力归君王,形成战斗合力。废除世卿世禄制度,用军功爵位制度调动普通百姓的积极性,为国君所用,设立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具体见施政举措)

第三,一切应该以法为先,法有绝对的权威性和执行的绝对权威性。他认为统一法令政令并严格执行,国家就会强大。《商君书.农战》重就说国家统一法令一年,就会强大十年;若能持续十年,则会百年强大;统一一百年,则会千年强大。并且主张在执法时应该重罚慎赏。《商君书.去强》中说:“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也就是说他认为重罚轻赏,则百姓爱君,重赏轻罚,则百姓离心。

第四,一切以利为目标,不考虑仁义道德,礼义廉耻。商鞅认为仁义治国国必弱,法律治国,国必强。在商鞅眼中,纯粹的儒家主张,礼乐诗书等都会削弱国家。在儒家环境中熏陶的人才太善。他说“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其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其强。”商鞅禁止儒家经典流传于民,消除其他学派对民众思想的干扰和动摇,用利驱使百姓“归心于农”,尽全力于农业振兴,从而防止“农衰而国弱,诸侯起而分之”的危险。

重要争议

商鞅之死

争议点1:处死商鞅的原因。说法一是君臣之间的个人恩怨。《史记》与《资治通鉴》中都说到商鞅“法及太子”,处罚了太子老师公子虔,公子虔告发商鞅,惠王“发吏捕商鞅”。

说法二是商鞅20年变法权力太大,惠王担心他以臣欺主;同时商鞅变法法令严苛,不得民心。蔡泽说商鞅“功已成,遂车裂”,韩非在谈到商鞅之死说:”秦行商君法而富强……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战国策》中也有一节写明孝文王去世后,旧贵族进言说商鞅权力太大,国内人只知商君而不知大王。惠王于是抓捕商鞅并处以车裂刑法,秦国人没有人同情他。

争议点2:商鞅是死后车裂还是车裂而死。《史记.商君列传》中说:“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资治通鉴.周纪》中写道:“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两部史书中都认为商鞅是在死后被车裂,也就是“裂尸”。但在《战国策》中写的却是商鞅“车裂而死”,也就是他是受车裂之刑而死。《战国策》是西汉刘向编撰,但其中各篇创作的时间应早于《史记》。不仅《战国策》中这样写,在《韩非子》中也出现了“商君车裂于秦”的句子。

处罚太子

争议点:推行新法时太子的年龄。商鞅的新法在秦国实施一年,很多百姓不适应新法。正巧这个时候,太子(后来的秦惠文王)触犯新法。商鞅就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有人带头犯法。”他要依新法处罚太子,但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对他施以刑法。于是他下令处罚了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被削掉了鼻子,公孙贾脸上被刺字。依法处置太子后,秦国人遵守新法的情况越来越好。

按照《史记.秦本纪》中的记载,秦惠文王是公元前335年及冠(常规的冠礼是20岁举行,国君的冠礼即使特殊,但也不会差太远),而商鞅处罚太子约在前355年,按照时间推算,那时的太子要么没出生,要么是婴儿,太子犯法不成立。钱穆在《商鞅考》中也说商鞅任左庶长是在公元前356年,秦孝公继位六年,按年龄算是二十七岁。太子尚幼,不能犯法。

影响与评价

主要影响

直接影响

商鞅在秦国的两次变法壮大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也为秦国军事实力的强大奠定了基础,推动的秦国的发展。

公元前358年,秦军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击败韩军。前357年,楚国与秦国联姻。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今陕西省澄城县东)会盟,这是秦国第一次与中原诸侯会盟。公元前348年,韩昭侯亲自前往秦国,与秦孝公签订了盟约。公元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嬴驷率领西戎九十二国朝见周显王,显示秦国西方霸主的地位。变法使秦国的国力得到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得到加强,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强的诸侯国。

《战国策》评价商鞅变法的成效是:“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治。”《史记》中称赞其为:“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乡邑大治。”

商君虽死,其法犹存

(秦国)政令的法令化使得商鞅变法能在主导者商鞅和秦孝公逝世后仍然继续被执行,商鞅死后,后继者没有改变秦国的既定国策,依然沿用商鞅的“法治路线”继续前行。商鞅以法治治理国家的举措为秦国政治与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稳定性,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商鞅成法的基础上继续进一步加强法治,从制度、文化、经济等方面加强国家的统一,进行了“书同文”“车同轨”“量同具”“统一天下为郡县,加强中央集权”等改革。

商鞅的“改法为律”为“法律”制定奠定了基础 。商鞅在李悝的《法经》的基础上 ,“改法为律” ,制定了《秦律》 。商鞅“改法为律”这一举措为秦朝的统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 ,将《秦律》加以修订 ,并公布于秦国 ,在秦国公开实行 ,第一次在“全国”建立起了封建法制 。在《秦律》之后 ,我国古代的法典一般都用“律”来命名 ,如《汉律》 、《唐律》 、《明律》 、《清律》,直到现代,我国的法典仍旧使用“律”这个字眼来命名,可以说,《秦律》是中国传统法制及现代法制的先祖。

商鞅学派

商鞅学派奉商鞅学说为鼻祖。商鞅思想有儒家、李悝法家、兵家和农家思想等多个源头。入秦前后,商鞅在前人学说基础上结合现实政治情境和自身之思考加以创制,构建出一套旨在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法家政治理论。

商鞅死后,其思想继承者仍活跃在秦国的政治和思想领域,一般称为“商学派”。受时代的政治、社会状况和其他学说的影响,这些人在继承商鞅强国、重法、重农等理念的同时,又陆续对商鞅思想有所发展或修正。商鞅后学的著作保存于 《商君书》和 《群书治要》等典籍中。学者郑良树认为商学派前后经过建立、开拓、发展、定型和后劲五个阶段。

相关评价

正面评价

战国末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评价商鞅说:“(商鞅变法)此亦功之至厚者也。”“七国之雄,秦为首强,皆赖商鞅。”

李斯在《谏逐客书》中评价商鞅变法的功绩:“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汉代的桑弘羊在《盐铁论.非鞅》中说:“秦任商鞅,国以富强,其后卒六国,而成帝业。”

汉代的王充在《论衡.书解》中评价商鞅:“商鞅相孝公, 为秦开帝业。”

商鞅死近一百年之后(公元前255年),蔡泽对范雎说:“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稸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秦国之业。”

北宋改革家王安石在《商鞅》一诗中写道:“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白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梁启超在《中国六大政治家.商君评传》评价商鞅说:“固法学之巨子,而政治家之雄也。”又说:“独其关于德义之教,诚不可谓非商君之缺点。”在书中他将商鞅、管仲、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张居正同列为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家。

现代史学家、国学大师吕思勉在《先秦史》中说:“秦并天下,富强之基,树于商君;蚕食之形,成于穰侯;囊括之谋,肇于不韦。”认为秦统一天下首功在三人,即商鞅、穰侯、吕不韦。

清末民初的思想家章太炎评价商鞅:“商鞅之中于谗诽也二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说为之倡。乌呼,是惑于淫说也甚矣。:

现代史学家、国学大师钱穆在《秦汉史》中对商鞅变法的评价:“商鞅携带东方之新空气,至西方人赶上东方一部,而结果则后来居上,新军国之创建,秦为最有成功焉。”

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对商鞅的变法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中国的封建制度在秦始皇之前已经被商鞅革命性改革扫荡了。商鞅用职业官僚阶层取代了被消灭的贵族阶层,并且通过这种激烈的行政革新把权力集中到君主政府手中,正因为如此,秦国变得强大,最终秦国建立了大一统国家。”

反面评价

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评价商鞅:“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

后晋刘昫《旧唐书.酷吏传(下)》中评价商鞅为诡谲狡诈的酷吏:“威刑既衰,而酷吏为用,于是商鞅、李斯谲诈设矣。”

北宋文学家苏轼在《东坡志林》中说:“秦之所以富强者,孝公务本力穑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

北宋理学家朱熹评价商鞅说:“他(商鞅)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所以为可罪也。”

主要人物关系

人物

身份或成就

关系

对商鞅的影响

李悝

魏国改革家,辅佐魏文侯,使魏富强

思想传承者

商鞅携李悝《法经》入秦,商鞅的变法与李悝的变法一脉相承

公孙痤

魏国国相

国相与家臣

赏识商鞅,临终前向魏惠王举荐商鞅,魏惠王未听其建议

景监

秦孝公宠臣

举荐与被举荐

给商鞅提供机会觐见秦孝公

秦孝公

秦国国君

君与臣

赏识商鞅,让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

公子卬

魏惠王之弟

敌对关系

被商鞅欺骗受俘,因此事商鞅被魏国人怨恨

公子虔

秦献公之子,秦惠文王之师

对立关系

触犯新法受劓刑,怨恨商鞅,孝公死后揭发商鞅谋反

轶事典故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商鞅新法刚颁布时,秦国都城内很多反对改革的。这时,年少的太子在其保守派的师傅和宗室贵族的唆使下触犯法令,公开站在变法的对立面。商鞅向秦孝公陈述自己的意见:“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意思是新法之所以不能贯彻执行,是由于宗室贵戚首先犯法,如果要使新法必行,就必须首先将太子治罪。

秦孝公同意了商鞅的意见,但是念及太子是君位的继承者不可施刑罚,所以下令将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子贾传来,代太子受刑。其中公子虔被削掉了鼻子(劓刑),公孙贾脸上被刺字(黥刑)。第二天,秦孝公治太子罪,令其老师代他受刑的消息传开,抗议的人群逐渐散去,“秦人皆趋令。”

商鞅三见秦孝公

公元前361年,商鞅投靠在秦孝公的一个宠臣景监门下,通过景监,商鞅很快得到了觐见秦孝公的机会。第一次觐见时,商鞅侃侃而谈,秦孝公听得打瞌睡。等商鞅讲完起身告退后,秦孝公恼怒地批评景监说:“你介绍来的这位宾客是虚妄之徒,我怎么能用这样的人。”景监回去后责备了商鞅并问他向国君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商鞅说我跟大王讲的是帝道,看来大王理解不了。过了五天,商鞅第二次觐见秦孝公,此次他依然滔滔不绝,谈得更多了,但是仍然不合秦孝公心意。秦孝公再次责备景监,景监再一次责备商鞅并问他又给大王说得什么,商鞅说此次所说得是王道。第三次觐见,商鞅向秦孝公讲了霸道(就是强化君主集权,使用刑罚,奖励耕战,以经济和军事实力称霸天下),很合秦孝公的心意。三次交谈后,商鞅知道了秦孝公的心意,再次见到秦孝公时,他就直言不讳地向秦孝公提出了“强国之术”,得到了秦孝公的赏识与任用。

徙木立信或立木取信

公元356年,商鞅拟定变法法令后,担心百姓不信变法的内容,就在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发布告示说如果有人能把木杆移到市场北门,赏赐十金。民众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应命。看到这种情形,商鞅再次发布通告:如果有人能把木杆移到北门的,赏赐五十金。这时站出来一个人把木杆移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赐给他五十金。他用实际行动告诉秦国百姓他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百姓心目中确定信任后,商鞅就颁布了法令。“徙木立信”现指通过某种手段树立典型,而使公众信服的行为。

做法自毙

商鞅逃亡时,客栈主人不敢违背商鞅制定的法令而未收留他,商鞅当时就自己感叹制定法令的弊端竟然到了如此地步。后来根据这一记载引申出“做法自毙”的成语。这一成语形容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作自受。

道不拾遗或路不拾遗

商鞅变法十年以后,秦国的百姓都非常高兴,据说当时路上没有人捡他人遗失的东西占为己有,山林里没有土匪山贼,秦国家家富裕,人人满足。由这一记载引申出成语“道不拾遗(路不拾遗)”,用以形容社会风气好。

以狸饵鼠

《商君书.农战》中说“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意思是我不用钱财去贿赂上级,而是想求得升官,那就如同是用猫作诱饵去引诱老鼠,一定是没有希望的。由这一段文字引申出成语“以狸饵鼠”,意思是捕捉老鼠用猫作诱饵,比喻事情不能成功。

一士谔谔

商君辅佐秦孝公十年,公室贵族中有很多人都怨恨他。赵良去见商君并劝说他。商鞅自认为有大功劳于秦国,功劳和待遇都应该超过秦之贤相百里奚。他向赵良陈述自己变法的成效,说秦国的习俗本落后野蛮,父子无别,男女老少同居而居,现在因为他的变法让秦国男女有别,大筑宫室让秦国变得文明,他认为自己这样治理秦国比五羖大夫贤明。

赵良对他说:“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意思是:“一千张羊皮不如一只狐狸的腋毛贵重,一千个人随声附和比不上一个士人的直言争辩。”赵良请求商鞅允许他直言而不责难他。得到允许后赵良说商君比不上五羖大夫,他夸赞百里奚(五羖大夫)贤能,秦国人都拥戴他,而商君到秦国严刑酷法招致全国百姓的怨恨,直言商君的处境很危险,劝告他交还封地,施行德政,否则一旦支持他的孝公去世,仇人一定会报复。但商鞅并未听赵良的建议。故事中的“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这一成语指众多唯唯诺诺的人,不如一名诤谏之士可贵。

后世纪念

商鞅墓

明嘉靖《郃阳县志》记载:商鞅墓,郃阳(今陕西省合阳县)县东四十里夏阳(今洽川)。商鞅墓在洽川镇风景名胜区秦驿山脚下,墓高三米多,直径十余米。

商鞅被车裂后,法家的后学者收敛商鞅的遗骨准备偷运回商鞅故里卫国安葬,在黄河德丰渡口被秦国守军截获,当地百姓与守军便将商鞅遗骨草草埋葬于附近的秦驿山下,后来法家的后学者寻访至此为商鞅立了墓碑。上书“商君之墓”。

商鞅广场

商鞅广场位于陕西省东南部的商洛市,广场中央的大型主题性雕塑“商鞅”也是该市的标志性雕塑之一。商鞅雕塑位于商洛市西门户区的商鞅广场,雕塑主体高9米,高大伟岸,恢宏大气。商鞅雕塑彰显了这座城市创新变革和发奋图强的精神。商鞅广场是市区最大的广场,集休闲、娱乐、集会多功能为一体,是市民休闲健身、开展文体活动的理想之地。

商鞅广场是陕西十大地标建筑之一。

相关文物

商鞅方升

商鞅变法中,有一点尤为重要,就是把土地从国有变为私有,只要统一交税就行。古代交税其实就是上交粮食,这就需要量器的存在,且要标准统一。商鞅方升便是这一时期留下的精准量器。商鞅方升高 2.32 厘米,通长 18.7 厘米,容积 202.15 毫升,重 480 克,现收藏于上海博物馆。此容器是商鞅任“大良造”时所颁发的标准量器,它是商鞅变法目前为止唯一实物例证。

方升上共有两段铭文,侧壁铭文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所刻,底部铭文是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所刻。商鞅方升底部有一段秦始皇二十六年的诏书:“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召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以此器为标准,统一了全国的量器。

2013年,“战国商鞅方升”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名录。

商鞅

商邑遗址

秦商邑遗址位于陕西省丹凤县城( 又名龙驹 寨 ) 以西约2公里处的西河乡古城村,西距商州市(原商县)约40公里。该遗址是1979年商洛地区考古调查组首次调查发现的。

1996年5月,改建中的312国道拟从遗址中部东西穿过。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商洛地区文管会联合组成商鞅封邑考古队,对即将掘毁的两处地点进行抢救性发掘。在此发掘了大量的石器、陶器以及各种建筑材料等文物。

文艺形象

文学形象

题材

作品名称

作者

形象特点

小说

商鞅传奇

王华兴

小说中的商鞅有魄力,也冷酷,他让秦国繁荣,让六国大恨,为秦国开创了帝业,也为秦国埋下了祸根

东周列国志

冯梦龙

与《史记》中的商鞅很接近。小说中的商鞅显得偏执,他为了功名利禄、为了建功立业放弃了很多,虽刻薄但是是一个成功的变法者

大秦帝国

孙皓晖

小说中的商鞅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变法者,有才华有责任感,变法成功后为避免秦国陷入内乱,将政权兵权交出,坦然入狱,被老世族车裂身亡

话剧

商鞅

姚远

话剧中的商鞅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想要逆袭的庶子,他有胆有识,执法严明,以一人之力振兴秦国,却被旧贵族陷害致死

影视形象

影视题材

上映年份

作品名称

饰演人员

电视剧

1997年

商鞅传奇

周里京

2009年

大秦帝国之裂变

王志飞

1999年

东周列国.战国篇

温海波

记录片

2016年

历史的拐点之商鞅变法

2019年

风云战国之列国

喻恩泰

大型历史话剧

1996—至今

商鞅

尹铸胜 刘鹏(先后)

注释

[a]

“刑”是指刑罚,“名”是指名分。“刑名之学”是指法家那套以刑罚、名分治理国家的学问。

[b]

战国李悝制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完备的成文法典。

[c]

公元前362年,秦国乘魏国与韩国、赵国作战之机,出兵攻魏,在少梁大败魏军,俘虏魏军统帅公叔痤,并占领庞城(今陕西韩城东南)。

[d]

集中小都、乡、邑合为县,置县令、县丞。共有 31 县。

[e]

统 一全国的度量衡 ,叫“ 平斗桶、权衡、丈尺”

[f]

《韩非子.和氏》中写道:燔诗书而明法令”

[g]

《战国策.秦策一》中道:“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深危。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雠也,愿大王图之。”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