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缩写:IAEA),于1957年7月29日正式成立,是一个致力于和平利用核能的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的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位于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国际中心,现任总干事为阿根廷人拉斐尔·格罗西。截至2023年1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共有176个成员国。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历史沿革、职能与作用、机构活动、组织架构、成员国、相关事件、与华关系、出版物、所获荣誉、影响与评价等介绍

中文名

国际原子能机构

英文名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别名

IAEA

成立日期

1957年7月29日

总部所在地

维也纳国际中心

领导人

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Rafael Mariano Grossi)

成员国

176个(截至2023年1月3日)

上级组织

联合国

组织类型

国际组织

简介

国际原子能机构起源于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在1953年12月8日向联合国大会发表的“原子用于和平”演讲。1957年7月29日美国由艾森豪威尔总统批准《规约》,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式诞生。同年,第一届大会代表决定在奥地利维也纳建立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除此之外,国际原子能机构还在加拿大多伦多、日本设有两个地区办事处,在美利坚合众国纽约、瑞士日内瓦开始联络办公室。自1961年起,还分别在奥地利的维也纳、塞伯斯多夫和摩纳哥开设专门从事核技术研究的实验室。

原子能机构致力于安全、可靠、和平地利用核科学技术,推动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可持续的全球核安全和核安保框架,努力保护人、社会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有害影响。并且通过一系列技术措施或保障措施,核实各国履行其仅为和平目的使用核材料和核技术的国际法律义务。其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发挥不可缺少的作用。

历史沿革

成立背景(1945~1954年)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立背景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历史环境密切相关。随着苏联、英国、法国等国家也相继发展了核武器,核竞赛和核威胁成为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挑战。为了防止核能被滥用于军事目的,同时促进其在和平领域的利用,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于1953年12月8日在联合国大会发表了“原子能为和平服务”演讲,提出建立一个国际机构来监督和协调核活动,并向其他国家提供核技术援助。这一倡议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响应,第九届联合国大会于1954年12月通过决议,要求成立一个专门致力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国际机构。

筹建过程(1955~1957年)

1955年6月至1956年6月期间,根据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一个由12个国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被任命为起草委员会,负责制定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约草案。1956年10月23日至26日,在美国华盛顿特区召开了规约会议,有81个国家参加,会议通过了起草委员会提交的规约草案,并确定了机构正式名称为“国际原子能机构”(简称“IAEA”)。1957年7月29日由时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批准《规约》,标志着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式诞生。1957年10月,第一届大会代表决定在奥地利维也纳建立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在维也纳国际中心于1979年8月启用之前,维也纳歌剧院旁边旧的大饭店用作原子能机构的临时总部。

国际原子能机构

成立后发展(1957年至今)

自从成立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促进核领域的科学技术合作,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支持核能的安全、可靠和和平利用,以及执行核不扩散和核安保协议,监督核材料和活动的和平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一些代表性的历史事件:1957年10月,第一届大会代表决定在奥地利维也纳建立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1958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始实施技术合作计划,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核技术的应用和转让。1961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奥地利的维也纳和塞伯斯多夫以及自1961年在摩纳哥开设专门从事核技术研究的实验室。

1963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制定了第一版《基本安全标准》,为核设施和活动的安全提供了指导和规范。1968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签署,国际原子能机构被授权为核不扩散体系的核心机构,负责对缔约国的核活动进行保障措施。199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限期延长,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措施得到了加强和完善。2005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时任总干事穆罕默德·巴拉迪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他们在防止核能被用于军事目的,并确保其用于和平目的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2021年9月27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中,理事会成员国一致推选韩国为下届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主席国。韩国驻奥地利大使申载铉出任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主席。这是韩国1957年成为国际原子能机构创始成员国以来,首次担任理事会主席国。2022年5月6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称,与保障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安全的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系已经恢复。该机构报告指出,已经通过卫星技术部署了新的传输频道,目前除一个设施外,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维也纳总部的远程数据传输已完全恢复。此前,该数据传输曾中断两个月。2023年7月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格罗西视察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并在该核电站内开设了IAEA职员常驻的办事处。机构宗旨

国际原子能机构宗旨是“原子能用于和平与发展”。机构《规约》规定其目标是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并尽其所能确保由其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致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

职能与作用

职能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是中国政府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工业建设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制定中国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标准;负责中国和平利用核能(除核电外)相关项目的论证、审批、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负责核安保与核材料管制;负责核进出口审查和管理;负责核领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事务;承担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管理。

原子能机构也能提供以下援助。收集下述方面的资料并传播给成员国:发生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可提供的专家、设备和材料;可用来对付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的方法、技术和研究成果; 收到请求时从以下方面向成员国提供援助:发生核事故和辐射紧急情况时编拟应急计划以及适当的法规;为处理核事故和辐射紧急情况人员制定适当的培训方案;发生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转达援助请求及有关的资料;拟订适当的辐射监测方案、程序和标准;对建立适当的辐射监测系统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发生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向请求援助的成员国提供为初步评估事故或紧急情况而拨出的适当资源;在出现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为缔约国和成员国斡旋;为获得并交换有关的资料和数据而与有关的国际组织建立并保持联络,并将这些组织的清单提供给缔约国、成员国和上述各组织。

机构自成立以来,在按照《规约》规定的两大职能(保障监督与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在保障监督领域,已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签订了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及单项保障监督协定,核武器国家也分别与其缔结了自愿保障监督协定。特别是1997年5月通过的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标志着机构的保障监督能力和范围从仅核查各国申报的核活动扩大到可探查无核武器国家的秘密核设施和核活动。在促进核知识和核技术的传播、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方面,机构先后主持制定了一系列与核安全、辐射安全、废物管理安全标准有关的国际公约,如《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安全公约》等。尤其是1997年机构缔结了《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修订〈关于核损害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议定书》及《补充基金来源公约》。

运作方式

国际原子能机构与联合国订有关系协议,主要是尊重《联合国宪章》,执行联大决议,每年向联大提交工作报告,必要时,可向安理会报告。机构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是机构的决策机构,由13个指定理事国和22个选举理事国组成,下设行政预算委员会和技术援助与合作委员会等。秘书处是执行机构,由总干事领导,根据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或决定履行职责,下设总干事办公室、管理司、核科学核应用司、保障司、技术合作司、核能司、核安全与核安保司。1984年,中国政府向机构递交了接受《规约》的接受书,成为正式成员国。中国重视机构作用,与机构在各领域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积极参与机构理事会、大会等工作。

机构活动

主要活动

机构的主要活动有: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帮助他们开展和平利用核能的研究和应用;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订立“保障监督协定”,对由机构本身或经其介绍提供的技术援助项目、对成员国或其他国际组织以及根据核不扩散义务委托监督的项目实施保障监督,以确保这些不用于任何军事目的;组织研究和制定有关核能利用的安全条例,并向世界各国推荐使用;与有关成员国或专门国际机构签订科学研究合同;召集各种科技会议,通过建立情报网,图书馆和出版书刊等方式组织关于原子能和平利用的资料交流。

组织架构

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大会每年1次,一般在9月,为期1周。大会下设全体委员会和总务委员会,后者兼有证书委员会的职能。理事会:由35国组成,每年举行4次会议。秘书处:执行机构,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由理事会任命,大会批准,任期4年。下设政策制定办公室、技术援助及合作司、核能和核安全司、行政管理司、研究和同位素司、保障监督司。此外还设有3个研究单位:塞伯斯道夫实验室(奥地利)、的里雅斯特国际理论物理研究中心(意大利)、国际海洋放射性实验室(摩纳哥)。

国际原子能机构

现任总干事

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

历任总干事

姓名

任期

国籍

威廉·斯特林·科尔(William Sterling Cole)

1957年10月7日—1961年10月6日

美国

西格瓦德·阿恩·埃克伦德(Sigvard Arne Eklund)

1961年10月6日—1981年11月30日

瑞典籍

汉斯·布利克斯(Hans Blix)

1981年12月1日—1997年12月1日

瑞典籍

穆罕默德·巴拉迪(Mohamed M.El Baradei)

1997年12月1日—2009年12月1日

埃及籍

天野之弥(Yukiya Amano)

2009年12月1日—2019年7月22日

日本籍

科尔内尔·费卢塔(Cornel Feruta)

2019年7月22日—2019年12月2日(代理)

罗马尼亚籍

成员国

年份

成员国名单

1957年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巴西、保加利亚、加拿大、古巴、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法国、德国、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教廷、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意大利、日本、大韩民国、摩纳哥、摩洛哥、缅甸、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泰国、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越南

1958年

比利时、厄瓜多尔、芬兰、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卢森堡、墨西哥、菲律宾、苏丹

1959年

伊拉克

1960年

智利、哥伦比亚、加纳、塞内加尔

1961年

刚果民主共和国、黎巴嫩、马里

1962年

利比里亚、沙特阿拉伯

1963年

阿尔及利亚、多民族玻利维亚国、科特迪瓦、利比亚、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乌拉圭

1964年

喀麦隆、加蓬、科威特、尼日利亚

1965年

哥斯达黎加、塞浦路斯、牙买加、肯尼亚、马达加斯加

1966年

约旦、巴拿马

1967年

塞拉利昂、新加坡、乌干达

1968年

列支敦士登

1969年

马来西亚、尼日尔、赞比亚

1970年

爱尔兰

1972年

孟加拉国

1973年

蒙古

1974年

毛里求斯

1976年

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1977年

尼加拉瓜

1983年

纳米比亚

1984年

中国

1986年

津巴布韦

1992年

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

1993年

亚美尼亚、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立陶宛、斯洛伐克

1994年

哈萨克斯坦、马绍尔群岛、北马其顿、乌兹别克斯坦、也门

1995年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1996年

格鲁吉亚

1997年

拉脱维亚、马耳他、摩尔多瓦共和国

1998年

布基纳法索

1999年

安哥拉、贝宁

2001年

阿塞拜疆、中非共和国、塞尔维亚、塔吉克斯坦

2002年

博茨瓦纳、厄立特里亚

2003年

洪都拉斯、吉尔吉斯斯坦、塞舌尔

2004年

毛里塔尼亚

2005年

乍得

2006年

伯利兹、马拉维、黑山、莫桑比克

2007年

帕劳

2008年

尼泊尔

2009年

巴林、布隆迪、柬埔寨、刚果、莱索托、阿曼

2011年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2012年

多米尼克、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卢旺达、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2013年

斯威士兰、圣马力诺

2014年

巴哈马、文莱达鲁萨兰国

2015年

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吉布提、圭亚那、瓦努阿图

2016年

土库曼斯坦

2017年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2018年

格林纳达

2019年

圣卢西亚

2020年

科摩罗

2021年

萨摩亚

2022年

圣基茨和尼维斯、汤加

2023年

冈比亚

注:成员国总数:176个(截至2023年1月3日)参考资料

相关事件

伊朗核问题

 伊朗核能源开发活动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得到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支持。1980年美伊断交后,美国曾多次指责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为掩护秘密发展核武器,并对其采取“遏制”政策。直至2008年底,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成员国在如何解决伊朗核问题上存在分歧。代表欧盟的英、法、德三国和美国坚持要求伊朗立即停止铀浓缩活动,否则将把伊朗核问题上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处理。包括俄罗斯、中国在内的一些成员国则主张通过外交手段,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解决伊朗核危机。2017年10月13日,国际原子能机构表示,确认伊朗正全面执行伊朗核协议中的所有承诺。

朝鲜核问题

2014年9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表示,捕捉到了朝鲜正在重启位于宁边的5兆瓦的核反应堆的迹象。IAEA称,朝鲜正在不断进行补修作业和施工工程,虽然仅从卫星影像资料来看很难确定此举的目的,但这与一直声称正在发展核持有能力的朝鲜的主张相吻合。IAEA当天公布关于宁边核设施的年度报告书,认为宁边核反应堆有水蒸气和冷却水排出,从而证明朝鲜正在启动。朝鲜2013年4月宣布,为了探索核遏制力,会重新启动宁边核园区内的核反应堆。朝鲜一直主张,开发核武器是应对由美国主导的侵略战争的“宝剑”。

IAEA在这次的报告书中称朝鲜的核开发计划“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们一直在利用卫星影像监视宁边的情况。报告书指出,2013年8月以来,IAEA通过分析卫星视频,观测到核反应堆里有水蒸气和冷却水排出。这就是能证明反应堆已启动的佐证。报告书还指出,IAEA在2009年4月之后没有接触过5兆瓦级的核反应堆,因此无法确认核反应堆的启动状态。2009年朝鲜禁止IAEA视察员入境后,朝鲜境内就没有视察员了。报告书表示,朝鲜正在宁边核园区的多处不断进行补修作业和施工工程,虽然仅从卫星影像资料来看很难确定此举的目的,但这与一直声称正在发展核持有能力的朝鲜的主张相吻合。朝鲜公布计划重启核反应堆后,专家们预测若其间闲置的设施没有出现大的损坏,只需半年左右的时间就能重启。对此,时任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曾表示,朝鲜试图重启宁边研究用的反应堆。美国科学国家安保研究所也表示,通过6月底拍摄的卫星照片,确认了朝鲜正在启动核反应堆的事实。

日本强震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特大海啸,受地震、海啸双重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导致发生自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最严重的核事故。2011年3月14日,日本政府请求IAEA派出专家小组,双方目前正在就工作场所和期间等细节展开协商。2011年3月15日日本常驻维也纳国际机构代表中根猛向共同社透露,日本政府已请求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最快数日内派出专家小组帮助应对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的核电站事故。预计IAEA将首先派出环境监测小组。IAEA此前曾表示,若接到日方的具体派遣请求将做出回应。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在当天举行的记者会上称“将尽早派出”。日本政府希望在国际机构的协助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并从中立的立场获得事故评估。2011年3月1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表示,日本大地震对日本核电设施造成破坏,并不意味着应当放弃包括核电在内的和平利用核能项目。

日本核污水

2022年2月1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组抵达日本并前往福岛县调查核污染水入海事件。2022年4月29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国际原子能机构公布了2月进行的日本福岛核污水调查报告。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表示,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放入海的准备工作有了“重要进展”。最新公布的报告中称,排放设备的设计“采取了恰当的预防措施”,东电实施的辐射影响评估“以全面且详细的分析为基础”。但报告中未给出有关核污水排放入海安全性的最终判断,调查小组将于2022年下半年再次验证最新的实施计划,并在排放开始前公布结论和综合报告。

2022年9月9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当天发表声明称,国际原子能机构调查团将于11月14日至18日再次访问日本,并将前往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对核污染水排海安全性进行验证。调查团将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官员和来自多国的专家组成。预计调查团将调查福岛第一核电站排海计划相关设施建设状况,并与日本经济产业省和东京电力公司就相关问题交换意见。2022年11月,随着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日期的日益临近,国际原子能机构调查团10日前往福岛渔港进行鱼类样本的采集。2023年7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官网发布消息,该机构认为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2023年8月,关于核污染水排海,国际原子能机构此前就曾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认为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总体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中国外交部此前已明确表态,机构报告不能成为日方排海的“护身符”和“通行证”。机构因授权所限,没有审查日方排海方案的正当合法性,没有评估日方净化装置的长期有效性,没有确证日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相关结论存在较大局限性和片面性。关于中方出口限制措施,我驻日本大使此前已表明立场。据中国驻日本使馆24日发布的消息,中国驻日本大使吴江浩就日方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向日本政府提出严正抗议。吴江浩指出,中国政府宣布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完全必要的。造成这一局面的责任完全在日方,日方应该反躬自省。

与华关系

1984年1月1日,中国政府递交了接受机构《规约》的接受书,成为正式成员国。中国于1985年宣布将本国民用核设施自愿提交机构的保障监督。1986年,中国参与制定并签署了《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和《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1988年,中国与机构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在中国实施保障的协定》。中国中央政府已将部分核设施提交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1998年12月,中国签署关于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附加议定书,并于2002年3月正式完成该附加议定书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是附加议定书最早生效的核武器国家。1991年11月,中国政府宣布,在连续基础上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中国向无核武器国家出口、或从无核武器国家进口大于1有效公斤核材料的情况。1993年7月,中国正式承诺,在自愿基础上,向机构通报所有核材料的进出口、核设备及相关非核材料的出口情况。1996年5月,中国承诺不向其他国家未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核设施提供帮助,包括不对其进行核出口,不与其进行人员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1998年12月,中国签署关于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附加议定书,并于2002年3月正式完成该附加议定书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是附加议定书最早生效的核武器国家。2010年8月16日,中国原子能机构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了核安保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核安保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合作。2022年8月,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出版物

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首次于 1962 年 6 月核准了由原子能机构作为《安全丛书》第 9 号出版的基本安全标准。1967 年出版了一个修订本。第三次修订本由原子能机构作为 1982 年版《安全丛书》第 9 号出版;该版本由原子能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经合组织核能机构)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共同 倡议。其后的版本便是原子能机构 1996 年 2 月作为《安全丛书》第 115 号出版的《国 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基本安全标准),该版本由联合国粮食 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原子能机构、劳工组织、经合组织核能机构、泛美卫生组织 和世卫组织共同倡议。《核聚变》月刊,《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季刊,均为英、法、俄、西班牙文,从1986年起《通报》增加中文本。机构每年还出版各种关于原子能及核保障监督的科技书籍。

所获荣誉

年份

荣誉

2005年

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影响与评价

作为核能领域唯一的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忠实履行“规约”所赋予的职能,为推动世界范围内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防止核扩散做出了不懈的努力。IAEA 和总干事阁下荣膺2005 年诺贝尔和平奖,不仅是国际社会对IAEA 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充分肯定,更是对IAEA 继续促进核能事业、为全人类谋福祉的鼓励和希望。国际原子能机构自成立以来在保障监督和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主持制定了《及时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等一系列与核安全、辐射安全、废物管理安全有关的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