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男,是河南特大抢劫杀人团伙主要犯罪人,后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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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

河南特大抢劫杀人团伙主凶

正文

案件回顾

中新网郑州8月16日消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终审宣判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李波等13人作案共计120余起,致死17人重伤5人,分别被判处重刑。

经法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波等13人于1998年1月至1999年4月间,预谋分别在鲁山县、宝丰县、平顶山市、上海浦东等地,采用蒙面入室,用火药枪、匕首、木棍威胁、捆绑等手段,共同或分别结伙抢劫作案共计120余起,所抢款物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在结伙抢劫作案中,致死17人,重伤5人。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波等主犯死刑,立即执行;其余被告人亦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