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动画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动画

英文名

animation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艺术学

专业类别

戏剧与影视学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专业代码

130310

开设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

主要课程

构成设计、透视学等

就业方向

动画设计、动画编导等

简介

动画主要研究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动画设计、动画绘画、动画编导、动画制作等方面的技能训练,在动画、游戏、影视等行业进行动画创意设计与编导、动画制作、特效合成等。毕业后可从事原画绘制、动画设计等工作。

专业发展

山西传媒学院动画专业开设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开办动画教育的院校之一,被称为“动画的摇篮”。2011年8月10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第一批受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45个)》,动画专业成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下的一个专业,培养目标上,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电影及电视艺术剧作基本知识与理论修养,了解技术与制作流程,并具备一门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影视相关专业的理论研究、创作、制作、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以及适应国家社会文化发展需要的各类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

动画

知识要求

与戏剧与影视学的整体要求相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系统掌握电影与电视艺术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制作基本流程和电影与电视艺术学的理论及技术发展最新动态;掌握电影与电视艺术学专业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

课程体系

本专业的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类课程、通识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教育类课程;实践教学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作品)等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和课内实践(实训)环节。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授课内容

公共基础类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体育、外语、计算机、军事理论等

专业基础类课程

艺术概论、电影概论、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电视剧艺术史、剧作基础、导演基础、表演基础、视听语言、摄影基础、剪辑等

专业课程

构成设计、透视学、动画技法、动画视听语言、动画影视后期制作、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及表演、动画导演、动画概念设计、3d Max三维基础与应用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作品)。认知实习是通过组织学生到电影与电视艺术相关机构及专业协会参观学习、听取相关介绍,了解行业现状和发展动态,使学生对专业、行业、产业有初步的认识,为学生专业课学习以及自主创新与创业打下基础;专业实习是对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培养,也是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各高校应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搭建校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拓展实习资源;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毕业之前,到电影与电视艺术相关机构参与一定的实际工作,或在有创作经验的教师带领下完成创作。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整体要求上,需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但在具体内容上,学校可以结合自身特色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毕业写作

本专业的毕业论文包括学术论文和作品论文,主要培养学生能够运用影视艺术学的理论与方法进行影视创作,具有基本影视制作能力以及具有独立完成创作与艺术创新的能力。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相关的写作需要在专业教师指导下,结合专业具体情况进行。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继续深造,研究生专业有艺术设计、设计学、美术学、美术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后可在动画类企业从事原画绘制、动画设计、动画编导、动画制作;在游戏类企业从事游戏设计、游戏动画制作;在影视制作类企业从事影视动画制作、特效制作等工作;也可报考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等国家公务员单位。

师资队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专职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负责讲授理论课程的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应达到30%,负责实践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与讲授课程对应的实践创作经验;生师比应控制在不高于11:1的范围内;教师团队中应有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应由在本专业领域教学、研究或创作中经验丰富的资深专任教师担任。

教学条件

专业所在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指标要求。首先,学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应有一定数量的电影与电视艺术类图书资料等,每年应购买一定数量的国内外最新专业图书资料。综合性重点高校生均专业图书不少于100册,生均年购进图书不少于20册;师范院校和地方院校生均图书不少于50册,生均年购进图书不少于10册,纸质图书资料可以适度置换为网络阅读资源;其次,教学办公场所和设备,能满足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如数码相机、高清摄像机、专业灯光设备、舞台音响、轨道、录音设备等;新开办的电影与电视艺术类专业必须具备必要的经费,主要用于图书资料购置、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北京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电影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天津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传媒学院

天津仁爱学院

天津天狮学院

上海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动画

上海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同济大学

重庆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移通学院

重庆工程学院

重庆大学

河北

衡水学院

华北理工大学

邯郸学院

石家庄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美术学院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b]

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c]

以上信息来自阳光高考,仅部分院校,详细请参考阳光高考。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