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12年,王东因绑架罪进入讷河监狱五监区服刑。服刑期间,王东多次利用手机微信猎艳多名女子,利用裸聊等手段敲诈勒索受害人,共骗取钱财超11万元。2015年4月10日,王东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人民币。相关执法人员因违法管理规定被分别予以处罚。
事件背景
王东出生于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三合乡东升村,其父母以务农为生,先父49岁时去世,继父先天双脚残疾,大姐王萍一家务农,二姐王芳在县里开日用品商铺,家境贫寒。王东作为家中幼子,从小受尽宠爱,性格顽劣,小学时就勒索低年级学生,养成花钱的习惯。其生父死后,母亲王桂荣改嫁到林甸县四合乡合胜村七屯,失学后的王东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花钱。后来,王东在林甸县找到一份厨师的工作,但在一年后便离开了,开始混迹社会。2005年9月7日,17岁的王东因犯抢劫罪而入狱,两年后出狱,出狱后靠卖地、赊账过活。2009年8月11日,王东再次因诈骗罪入狱,出狱后开始变本加厉,多次向父母、姐姐要钱,甚至不惜烧掉母亲的房子,绑架外甥女来威逼亲人拿钱。2012年9月25日,王东因绑架姐姐王萍的女儿犯下绑架罪,获刑六年,关押在讷河监狱五监区。

事件经过
2012年,王东因绑架罪进入讷河监狱五监区服刑,期间,王东与狱警关系逐渐密切,因此并未参与劳动,生活惬意。其后,一名民警利用职务便利给王东提供了一部智能手机,供他娱乐消遣。于是自2014年起,王东便利用手机微信,结识了多位监狱附近区域的女性,与她们确定情人关系,取得对方信任后,再以恋爱和投资为由骗取对方钱财。据悉,王东至少有七名情人,包括多名已婚人士,情人中至少有三人被王东诈骗勒索,被骗数额高达八万元。

王东最早通过微信认识了监狱的工作人员蔡英,他向对方声称自己有房有车,还有一个火锅店,已取得对方的好感。2014年3月8日,与对方交往数月的王东以手机故障,需要买手机为由请求蔡英给名为“韩志峰”的账户打一千元。一个星期后,王东声称减刑需要送钱,哄骗蔡英给王东的二姐夫“徐伟东”的账户打一万元,其后王东又以还赌债等理由先后向蔡英借款超过八万元,为此蔡英花光自己的积蓄,甚至不惜借高利贷。王东承诺自己会在2014年7月15日之前还钱,但到承诺期限时,王东称只要蔡英写一份自愿借钱的证明,他就还钱。但蔡英写好证明并寄给王东的二姐王芳后,王东依然没有还钱。
其后,王东又在微信上与受害者李丽(化名)进行裸聊,并用裸聊视频和截图要挟对方,李丽只得以其姐姐或夫妻的名义多次入狱,给他带几千甚至上万元的东西,并与之发生关系。该行为后被狱警发现并警告,但在王东的多次贿赂下,讷河监狱看守大队的刘姓民警对会见一事予以通融。后来,王东将裸照发给了李丽的亲朋好友,并要挟李丽的警察丈夫为自己做事,最终李丽丈夫不堪其扰,于2014年11月向检察机关和监狱举报。
此外,王东服刑期间还认识了狱友张成的发小王伊伊,于是诱导张成让王伊伊加上自己微信,交往中王东让王伊伊和张成失联,声称张成被关禁闭需要拿钱才能解决问题,于是骗取王伊伊2000元,随着两人交往愈深,王东还骗取了对方的裸照,但不久之后,王东事件败露,王伊伊才得知真实情况。
事件调查
2014年11月11日,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派出调查组对该案件进行调查,调查显示王东利用手机聊天先后骗取三名女性信任,还以做生意为由诈骗其中二人11万多元,其间存在个别民警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随后,黑龙江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组成调查组,调查显示王东与警察妻子何某(化名李丽)仅同桌共餐,并未发生性关系,受到媒体的质疑。201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前往现场进行专案调查,1月27日,黑龙江官方调查组对外通报了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王东入狱后先后使用了5部手机,前两部从出监犯人手中获得,后三部从受害人李某手中获得。其次,王东在多次会见不同受害人的过程中,会见人们分别以500至1000不等的钱贿赂民警,民警未核实身份就办理会见证,为其创造了便利条件。最后,经带犯民警、看守大队大队长及王东本人证实,未发现王东与受害人何某发生性关系。调查组为了取证,派专人将共餐室的监控设备送往权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未发现2014年6月期间的视频监控录像数据。
事件审理
2015年3月2日,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东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向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当日受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4月10日,讷河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27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王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原判未执行刑期为3年零4个月零4天,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人民币。
宣判结束后,王东未提出上诉,直接被交付监狱执行。
官员处罚
案发后,讷河监狱五监区、副监区长和几位民警向李丽赔偿近30万元。原讷河监狱看守大队大队长刘艳东由正科级撤至副主任科员,郭军原被免去五监区主抓监管改造工作职务。原五监区监区长怀庆被给予警告处分,五监区一分监区分监区长王猛被给予记过处分,原五监区民警张喜平、看守大队民警李海军被撤至办事员并调离狱内工作。
事件后续
该案件宣判后,司法部随即要求全面加强监所管理,并在全国监狱戒毒场所内部署开展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双违清查”)和“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双严教育”)活动。司法部监狱局检查组到黑龙江省检查指导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司法部监狱局副局长何平、黑龙江省监狱局局长滕晓光等人深入检查了北安监狱、讷河监狱、齐齐哈尔监狱。
事件评价
“阳光狱政”是司法公正的必要环节之一,监狱也应该受到司法、舆论和公众的有效监督,才能保持“流水不腐”,而不能片面强调特殊性,回避监督。媒体曝光的讷河监狱丑闻,切开了狱政的病灶。希望监狱管理部门痛定思痛,以更开放的心态接受监督,好好“洗洗澡,治治病”,不要忙着缝合病灶。(新京报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