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峰,男,曾任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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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宋晓峰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职业

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

人物履历

先后任安徽省广电局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主任(正处级);

2007年10月,兼任安徽省电视台全资子公司华星传媒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07月,兼任安徽省广播电视台广视花园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工程部主任。

人物事件

退还赃款

2014年11月初,宋晓峰因安徽省广播电视台相关人员被查处,担心自身受牵连,先后退还了180万元现金、40万元的一张银行卡及三根金条。

2014年12月25日,其妻子将价值2.9万元的一块欧米茄手表、两张共计15万元的存折上交侦查机关。

监视拘留

2014年12月1日,宋晓峰因涉嫌受贿罪被监视居住,12月8日被刑事拘留.

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19日,宋晓峰因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开庭审理

2015年6月25日上午,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在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开宣判

2015年8月7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原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主任宋晓峰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宋晓峰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28日,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成立广视花园小区建设领导小组,时任该局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被告人宋晓峰系领导小组成员,并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的工程部主任,负责广视花园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全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在广视花园小区建设期间,被告人宋晓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协调施工等方面为相关项目承建单位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共计价值2505612元。

2010年至2013年期间,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广视花园小区一处地下室水电通风安装工程、记者俱乐部等工程,该公司工程现场负责人开某某在2010年、2011年中秋节、2012年春节前分三次送给宋晓峰共10万元现金;2012年7、8月份的一天,送三根金条价值共计126612元;2012年送一块价值2.9万元欧米茄牌女式手表作为宋晓峰结婚20周年的贺礼。宋晓峰在工程款拨付、协调施工等方面为开某某提供帮助。

法院认为,宋晓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50561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宋晓峰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