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流,男,1962年10月生,黑龙江省五常县人。现任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副主任、副教授,北京市刑法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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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62年10月

出生地

黑龙江省五常县

毕业院校

北京外国语大学

职业

教师

职务

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副主任、北京市刑法学会理事

职称

副教授

人物经历

学习履历

1970年3月——1975年7月五常县第一小学。

1975年9月——1978年7月五常县第三中学读初中。

1978年9月——1980年7月五常县实验中学读高中。

1980年9月——1984年7月黑龙江大学物理系激光物理专业读本科。

1988年9月——1990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攻读研究生。

1993年9月——1994年1月北京外国语大学进修英语。

1994年2月——1995年2月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LSE)作为访问学者,研修英国法律制度及刑事政策。

工作履历

1984年7月——1988年8月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实验技术中心任实习研究员,其间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两个部级国家标准化(GB)课题,分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

1990年8月——199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任教,并从事法官培训教学管理、生活管理工作。

1997年11月—— 国家法官学院教学部 其间于1997年11月被授予副教授资格,1998年2月被聘用为副教授职务。

1997年——2000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现民二庭)兼任经济案件审判工作。

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外国刑事法比较。

2.各国法官培训制度比较研究。

3.预备法官培训制度研究。

主要贡献

1.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2.主编并撰写学术著作二十余部,其中本人撰写二百多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