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三公是古时辅助国君的三个最高官员,三公之名在商周时期就有提及,《史记 · 殷本纪》载: “ 西伯昌、 九侯、 鄂侯为三公 ”;《大戴礼记 · 保傅》载:“ 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 ,太公为太师。”而在秦朝三公九卿确立为中央管制后,三公通常就是指当时的:太尉,中央掌军事最高官员;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值得一提的秦朝时期君主专制,尤其是秦始皇,他为了强化皇权,就自己直接控制兵权,故不任命“太尉”官职。所以在《史记·秦本纪》《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六国年表》等都没有关于“太尉”的相关记载。
九卿是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员。周朝曾经出现过“三公六卿”,分别以辅佐皇帝的太师、太保、太傅为三公,以冢宰(总管军政)、司马(负责军务)、司寇(分管刑罚)、司空(负责工程)、司徒(负责民政)、宗伯(负责礼仪)为六卿。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听从李斯建议,建立了以皇帝为尊,以三公九卿为中央官制的中央集权制,此时九卿指:奉常(掌管宗庙礼仪,为九卿之首)、郎中令(领导宫廷侍卫)、卫尉(掌管宫门警卫)、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少数民族与外交事务)、宗正(分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掌管赋税徭役)、少府(负责宫廷财政与皇室手工业制造)。
有学者认为虽然学界通常认为三公九卿制形成于秦汉 ,但秦汉时期既不存在一个贯穿始终的三公制度 ,亦不存在一个整齐划一的九卿制度。 在三公之外的中央机构和官员也决不止 9 个。 所以认为三公九卿制发韧于商朝,形成于周代,秦汉时期确立了三公九卿制的基本模式 ,而三公九卿就是对中国古代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和组织形式的概括。
名称背景
《史记 · 殷本纪》:“ 西伯昌、 九侯、 鄂侯为三公 。”《晋书》: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尚书 · 周官 》记载: “立太师、 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 ”可见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三公九卿之名提及。秦始皇一统天下,建立了以皇帝为尊,以三公九卿为中央官制的中央集权制后,直到隋朝前,都有文献记载三公九卿之名,比如《日者列传》:“今吾已见三公九卿朝士大夫,皆可知矣。”《礼记》:“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等。
历史沿革
雏形
商末出现 了 “三公 ” ,《史记 · 殷本纪》载:纣以 “ 西伯昌、 九侯、 鄂侯为三公 ” 。他们是商王朝的最高辅佐大臣 ,是商朝的权力中枢 。到了周代出现过“三公六卿“,分别以辅佐皇帝的太师、太保、太傅为三公,以冢宰(总管军政)、司马(负责军务)、司寇(分管刑罚)、司空负责工程)、司徒(负责民政)、宗伯(负责礼仪)为六卿。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听从李斯建议,建立了以皇帝为尊,以三公九卿为中央官制的中央集权制。
创设
秦汉时期的中央行政体制沿袭了先秦中央行政体制的基本构架,总结了战国以来各国的官僚制度,建立起了一套适应封建统一国家需要的中央政府机构,这就是三公九卿制度。秦时中枢权力由三公行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凡一切军国要务,皇帝皆与丞相共商决定,朝廷内外百官皆听命于丞相;太尉,职掌军事; 御史大夫,负责转呈公卿奏事,监察、举劾官吏等事务,为副丞相。三公之下设九卿,分别为:奉常,掌皇室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殿警卫;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奥马及全国军政马匹供应;廷尉,掌司法、刑辟: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宗正,掌皇室宗亲事务;治粟内史,掌全国粮草、赋税;少府,掌天下山海地泽之税。一般认为,三公为秦朝政务官,而九卿则为事务官、行政官,朝廷政令出于三公,九卿则负责贯彻实施。但从当时九卿的具体职能上看,多负责皇室私家事务,并非完全的国家公务机构。三公九卿各有自己的府寺,以处理本职事务。诸事汇总于丞相,最后请皇帝裁决。
秦朝短命,汉承秦制,也采纳这种制度。在汉朝初期,虽然仍然实行三公九卿制度,但是与之前不同的是,此时的丞相设置了左右两位职位,然而他们的权力并没有被分割,实际上仍然是独任制。然而,从西汉中期开始,由于相权的膨胀,皇帝开始对其加以限制和削弱。汉武帝时期,通过由心腹近臣组成“中朝”来分割相权,使得政务中心从外朝转移到了内朝。曾经起着“助理万机”作用的丞相,此时几乎成为了陪衬。不仅如此,汉武帝时期开始重视任用原本作为皇帝私人秘书的“尚书”,处理重要政务。到西汉末年,丞相的职位已被“三公”取代。在成帝和哀帝时期,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丞相改为大司徒,两者与汉武帝时期始置的大司马合称“三公”,这就是“三公并相”制度。然而,在东汉时期,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崛起于西汉武帝时期的尚书曹,至此时已具有重要地位和权力,成为实际的宰相部门,三公几乎成为虚设。汉代尚书官地位的提高为隋唐三省制的出现做了铺垫。汉代对九卿的名称也进行了调整,分别为:太常(秦之奉常),光禄勋(秦之郎中令),卫尉,太仆,大理(秦之廷尉),大鸿胪(秦之典客),宗伯(秦之宗正),大司农(秦之治粟内史),少府。西汉时期,九卿皆属丞相。到了东汉时期,三公名义上分管九卿,各管三卿,实际上九卿直接承命于皇帝,或者通过尚书台间接承命于皇帝。汉代的九卿与秦代相似,虽然名称上有所变化,但各自的职责与秦代基本相同。
发展
《晋书》有载:“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可见吴蜀两国在官制上与汉代并无太多改革,三国之中在官制上变化最大的要属魏国。曹魏时期,尚书台脱离少府(九卿之一)而独立,由过去名义上的中朝官一变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外朝官,有自己完整的组织机构。曹魏尚书台,实际上成为中央最具实权的行政机构。尚书台权力的增加,无疑是对皇权的一大威胁。至此,权力发展到鼎盛时期的尚书台开始慢慢走下坡路了。在东汉末年,曹操掌握了朝廷,他创立了秘书令这一官职,并配备了秘书左丞、秘书右丞两官员,组成了一个秘书机构。这个机构负责处理章奏文书,拟制、传发教令,以削弱东汉王朝的残余势力。曹丕即位后,将秘书令改为中书令,并设立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书,掌管奏章,记录朝廷大事,参与政务。此外,还增设了中书监一职,以亲信大臣孙资、刘放分为令、监,掌握全国军政机密。中书令和中书监相当于皇帝的机要秘书处长,因为处于皇帝左右,多受宠用,当时人们称中书省为凤凰池。至此魏晋机要之位,由尚书而归于中书。
消亡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帝的权力不断受到权臣的挑战,篡位事件屡见不鲜。为了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皇帝开始担心丞相的权力过大,于是决定将权力分散,进而建立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是中央政权的最高统治机构。其中,中书省负责决策,长官为中书令,掌管国家大事处理权和重要官员任免权,并起草皇帝诏旨。而门下省则主要负责对中书省已经起草的诏令进行二次审核,最高长官称为侍中。尚书省则是中央政府最具权威的执行机构,长官由左右仆射、左右丞、尚书令等组成,下设有户、兵、工、吏、礼、刑六部。至此三省六部雏形诞生,其于隋朝完善,替代了三公九卿官制。
司职与演变
三公
三公是秦汉中央政府的首领。秦代并无三公之制,仅在习惯上称最高官吏为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汉承秦制,但太尉不常设,到西汉中叶后再未设太尉,而更之以大司马大将军,后来,又取消大司马的将军衔。西汉末成帝时,听取御史大夫何武的建议,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沿用大司马,加上丞相,共称三公,三公之制由此而正式产生。东汉时期,三公被确立为固定制度,再也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动。大体来说,秦和西汉主要实行丞相制度,而东汉则实施了三公制度。三公制度与丞相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集体责任制和个人责任制的区别。将丞相制度改为三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丞相的权力。到了东汉时期,大部分事务都归台阁处理,三公成为了议论之官,仅仅是充数而已。后汉书有记载:“三公称曰冢宰,王者待以殊敬。在奥为下,御坐为起。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汉世故事,三公之职,无所不统。”大体上,汉世三公的职权在于咨询议政和上言进谏。自东汉安帝以后,治理国家的责任,均由三公承担。三公制的确立和完善,形成了皇帝掌握统治权力而不承担统治责任、三公没有实权而必须替皇帝承担统治责任的政治制度格局。东汉以后,三公制依然存在,但三公不再有任何实际权力,只是一种尊荣显贵的待遇。
官职 | 简介 | 职权 |
丞相 | 秦有左右丞相,汉高祖设丞相一人,惠帝时又分设左右丞相,文帝时免左丞相周勃,只留右丞相陈平一人。大体上,秦汉皇帝制度与中央政府时的丞相是分设左右职还是只设一职并不固定,而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处理。西汉时,担任丞相必须先封侯。武帝时公孙弘以白衣为相,于是,武帝在拜公孙弘为但丞相封侯,但丞相封侯向来以千户为限。哀帝时,朱博为相,封阳乡侯,食邑二千户。丞相之前,先封其为平津侯。到了东汉丞相改为司徒后,始不一定封侯 | 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最高行政长官 1.封驳诏令,谏劝皇帝 2.用人荐贤,任免官吏 3.案事不请,先斩后奏 4.领国家计簿,掌户口土地图书 5.考课官吏 6.审理京畿上诉案件 丞相的职权先后有所变化。一方面是由于事务过杂,另一方 面是由于皇帝有意要削夺丞相职权,丞相所管之事有逐渐减少之势 |
太尉 | 秦置太尉主兵,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长官。汉代沿用了秦制,仍设太尉,但时置时废。不设太尉时,太尉的职权由丞相兼之。武帝开始,设置大司马大将军一官,实际上取代了太尉的职权,而且还部分兼并了丞相的职权 | 太尉与丞相一样,也开府治事,不同之处是太尉的事务比丞相简单,下属也简于丞相,只设长史。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长官 |
御史大夫 | 御史大夫和丞相、太尉同为三公,秦和西汉的御史大夫均开府治事,但在宫中有分支御史台。到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御史大夫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对丞相负责,其上佐皇帝,下绥百姓,主要职责为监察和司法 | 1奉皇帝之令案察百官 2对丞相以下官员自行监督,直接处理 3监督丞相,对丞相的不法、不当行为提出弹劾,由皇帝 处理 |
资料来源
九卿
在西汉时期,九卿都属于丞相管辖。然而,到了东汉时期,三公名义上分管九卿,但实际上九卿直接听从皇帝的命令,或者通过尚书台间接接受皇帝的指令。九卿的职责多与皇帝的私人事务相关,显示出浓厚的为皇帝个人服务的特点。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了秦汉政治制度的原始性,另一方面也彻底暴露了秦汉王朝的家庭式统治本质。
官职 | 简介 | 职权 |
太常 | 秦名奉常,因其奉礼仪中的旌旗,故名。景帝时更名为太常 | 在汉代,太常主管文化教育礼仪宗教,兼管人才的培养选拔。西汉时期的太常,还直辖陵县,管理陵县的地方官。元帝时才废除太常直辖陵县制度,将陵县改辖三辅地方。除祭祀、陵庙管理外,太常还主管太学、考试、教育、选拔。另外,宗庙事务同星、相、卜、巫紧密相关,因之,天文星相卜巫均归太常管辖 |
光禄勋 | 光禄勋原名郎中令,武帝时更名为光禄勋。郎通廊,勋通阍,因其统辖廊中侍从 | 主要掌管郎官,而郎官在汉代带有储才候补的预备官员性质,光禄勋每年以“光禄四行”(四行的标准有两说:一说为质朴、敦厚、逊让、有行;一说为敦厚、质朴、逊让、节俭),从郎官中推荐人才出任实职,所以,光禄勋的实际执掌重点在于人才培养和选拔 |
卫尉 | 有的学者认为,卫尉所辖部队,即汉人所称之南军,同执金吾所辖之北军相对称 | 卫尉负责皇宫守卫,故名卫尉 |
太仆 | 太仆主管皇帝车马 | 在汉代,太仆一职由掌车马引申为主管畜牧。汉代十分重视畜牧业,特别是武帝同匈奴作战的需要,以及武帝以后边疆防卫的需要,使骑兵成为汉代的主要军事力量,养马业也随之获得了空前发展,西北诸地,由国家开设了大量的养马场,这些养马场均归太仆管辖 |
廷尉 | 主管司法,景帝时曾改名为大理,武帝时又改回为廷尉 | 汉代廷尉的职责实际有二:一是审理皇帝、三公交给的一审案件,二是受理地方郡国一级的上诉案件。而廷尉处理不了或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处理的案件,则由廷尉提出意见上交皇帝处理按照汉代惯例,廷尉所决,即使皇帝也不得更改。但不交廷尉者,皇帝、三公均有权直接处理。除了审理案件外,廷尉还主管监狱事务 |
大鸿胪 | 大鸿胪一官,在秦代名典客,汉景帝改名为大行,武帝更名为大鸿胪。秦代与西汉初期,还曾设有典属国一职,专管蛮夷降者。汉代苏武即担任过典属国。成帝以后,废典属国之职,其执掌并入大鸿胪 | 大鸿胪主要执掌外交事务和少数民族事务,以及诸侯王国事务、郡国来京公干吏员的接待事务 |
宗正 | 由于宗正所管为皇族事务,所以宗正以及他的属下宗正丞皆以皇族担任,不得假以他人 | 宗正主管皇族事务 |
大司农 | 秦代称为治粟内史,汉景帝改为大农令,汉武帝改为大司农 | 大司农主管国家的财政钱粮 |
少府 | 由于少府直接管理皇帝的私人事务,其下属官员多直接与皇帝本人打交道,因之其属官最为庞杂,而且隶属关系变更频繁 | 少府主管皇帝的生活事务以及皇帝的个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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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价
李彬评—三公九卿制大大削弱了世袭贵族的权势,由此保障了皇帝的权力地位。自此以后,三公九卿制就成为了后世中央政府的基本结构,并一直沿用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前后长达800年。此后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也大致承袭了三公九卿制的基本精神
黄留珠评—秦帝国建立后,在因袭战国时期秦国官制的基础上,创立了以“三公九卿”为核心内容的中央集权官僚政治制度,对汉乃至此后二千多年的帝国中央官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