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1974-),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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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74

性别

职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

简介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兼职律师。

人物简介

海外留学经历:

2005年9月-12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访学;2010年4月-5月、11月,美国哈佛大学访问。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在《政法论坛》、《求是学刊》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出版《证据裁判原则初论》独著1部,出版《法律思维训练与法律文书写作》独著1部,参著3部,其中《迈向理性刑事诉诉法学》一书获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

2005年9月至12月,赴日本关西学院大学访学;2010年4月、11月,赴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行政学院访学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学术简介

论 文:

《实体正义的困境》,载《求是学刊》2006年第4期

《推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载《政法学刊》2007年第4期

《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问题和适用》,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3期

《论外行参与司法的形式和资格要求》,载《摄大人问科学》2008年9月

《犯罪构成与刑事诉讼证明责任》,载《政法论坛》2009年第4期

著 作:

《证据裁判原则初论》(2008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法律思维训练与法律文书写作》(2012年中国法制出版社)

重要项目:

“刑事审前程序改革实证研究: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制度试验”,国际合作项目

《犯罪构成与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关系》,院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