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航,男,武汉市的一名年轻保安,2012年10月21日下午为了救起武汉东西湖区金银湖卧龙丽景湾小区广场上在喷泉池里下水捞球的少年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年仅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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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94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

人物事迹

18岁保安李航的追悼会于2012年10月27日在武汉汉口殡仪馆举行。100多名亲友、同事及一些素不相识的武汉市民都赶来送他最后一程。几天前,为救一名落水少年,李航不幸触电身亡。

2012年10月21日下午1点左右,武汉东西湖区金银湖卧龙丽景湾小区广场上,一少年在与伙伴们玩球时,球不小心被踢进了喷泉池里。少年准备下水捞球,可是刚一下水,就倒在水中。

正在20米开外的保安岗亭里执勤的李航见少年跌入水中,立即从岗亭里冲出来,来不及脱鞋便冲进池中施救。不幸的是,他也跌入水中。闻讯赶来的保安张世元见状,便跳入水中捞起这名少年,其他两名保安去拉李航。

“我刚刚入水,就感到双下肢一阵麻木。”张世元后来回忆说。下水的一刹那,他意识到水中有电。但他仍强忍住痛楚将少年推上岸。经过大约5分钟的抢救,少年睁开了眼睛。

李航随后也被特勤队几名同事救起。但是,他静静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经过约4个小时的抢救,18岁的李航走了。

为了弘扬李航见义勇为的精神,武汉市团市委、青联追授他“武汉青年五四奖章”,号召全市团员青年向他学习。事发后,被救少年的父母余先生和徐女士几次上门拜祭救命恩人,并筹措10万元慰问金交给李航的父母。

武汉市团市委已经给李航的家人送上慰问金1万多元。为之感动的社区居民、小区业主自发为他募捐,两天半的时间,将近10万元捐款便送到李航父母手中。此外,李航的派工单位和他工作的物业公司赔偿其家人11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