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亿嘉和)成立于1999年4月6日,位于南京市,由法定代表人朱付云领导。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机器人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无人机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在2020年1月17日,亿嘉和荣获“南京最具有发展潜力雇主”称号。2019年6月11日,亿嘉和入选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榜。2020年11月28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榜单》中排名第431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业务、发展历程、获得荣誉、公司事件等介绍

中文名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1999-4-6

法定代表人

汪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31402444M

组织机构代码

631402444

注册资本

20794.1万人民币

人员规模

企业选择不公示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照时间

2016年11月04日

公司业务

机器人研发、生产及销售;无人机的研发、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电缆及通道智能检测系统、工业自动化及测控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和地理信息数据软件开发;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力行业)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力行业)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节能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维护;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的销售;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图片影像软件开发;消防器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疗机器人、消防机器人、排爆机器人、防爆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检测技术服务;红外检测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展历程

2023年4月13日,亿嘉和公告,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亿嘉和(扬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扬州市高邮市投资建设扬州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暂定名),用于研发办公以及商用清洁、轨道交通、新能源共享充电等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生产制造等用途。

2023年,亿嘉和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的智慧共享充电系统现已在苏州地区签定有批量框架合同,并有订单落地。

2023年8月4日,亿嘉和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半导体行业的复合机器人已经通过了SEMI半导体行业认证。

2023年,亿嘉和已建立并发布一种基于多模态超融合技术的大模型YJH-LM。

获得荣誉

2019年6月11日,亿嘉和入选“2019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榜”。

2020年7月,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选2019江苏百强创新企业榜单。

2020年11月19日,获得2019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

2021年9月,入选到2021亚洲中小上市企业200强名单中。

2023年3月30日,位列《2022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榜单》第365名。

2023年7月,《2023智能机器人企业排行榜》发布,亿嘉和排名第12位。

2023年,《2022数字经济创新企业100强榜单》发布,亿嘉和在列。

公司事件

2022年4月消息,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公布的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3号)显示,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华泰战新投”)于2021年6月4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6.03万股。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华泰战新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94万股,减持时间距离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不满15个交易日,违反了华泰战新投在亿嘉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公开承诺。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泰战新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