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山东日照人,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本科期间曾到武汉大学交流学习一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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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983年

学术代表作

民法学视野中的情谊行为

人物简介

在《民商法论丛》、《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参与“民法规范论”、“民法学方法论”等课题研究工作。

曾任《人大法律评论》主编。曾获评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一等奖(2010年11月),第五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十大“学术新星”(2011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毕业生(2011年6月),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优秀志愿者(2005年1月),第五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2012年5月)。

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助理,2012年5月获评第五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

代表性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不真正连带责任与其他侵权责任形态的关系与适用》,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第20期;

硕士学位论文:《客运合同中乘客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研究》,载《民商法论丛》第44卷;

博士学位论文:《民法学视野中的情谊行为》,2011年5月。

著作

1、《人大法律评论》第7期,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副主编;

2、《人大法律评论》第8期,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第1版,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