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07年,1910年建成投产供气,在我国城市燃气发展史上,大连市是继上海市之后第2个有人工煤气的城市。公司组建后先后隶属于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05年6月起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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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1949-9-1

法定代表人

李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118461697F

组织机构代码

118461697

注册资本

30000.0万人民币

人员规模

企业选择不公示

所属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控制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任董事长

李超

机构类型

国有企业

总部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

集团简介

公司现有制气厂2座,日供气能力120万立方米;煤气储柜11座,总储气能力61万立方米;地下煤气管网总长度1615公里;管道煤气普及率89%;全市煤气用户总数73.3万户,其中民用户72.6万户;在煤气销售总量中,居民占81%、工业占3.5%、商业占15.5%;年供应量2.6亿立方米,制气工艺以轻油制气为主;采用中、低压两级管网的输配方式输送煤气。

煤气销售价格:1996年~2008年民用每立方米1.00元、工业1.40元、商业1.60元;2009年1月调价后,民用每立方米1.40元,工商业统一为2.40元。长期以来,企业在市财政补贴的支持下运营。

集团公司奉行“奋发进取,振兴煤气、为民造福”的企业精神,多次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大连市文明单位”、“大连市先进单位”、“大连市平安稳定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等称号。

发展历程

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07年,1910年建成投产供气。

建厂初期工厂隶属“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厂址位于今大连火车站北凯旋广场;后由“南满瓦斯株式会社”经营。解放前,工厂生产的煤气主要用于日本人。

1945年日本投降、大连解放、工厂收归国有。日本投降前,市内有煤气用户3.9万户。该厂1945年年末停产。

1949年10月25日恢复煤气生产,史称“恢复煤气生产纪念日”。

1949年6月~1956年企业名称:大连瓦斯公司。

1956年5月~2009年7月企业名称:大连煤气公司。

2009年8月企业改建为国有独资性质的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规模

下属单位

煤气新厂、煤气二厂、储配管理处、输配管理处、中山营业分公司、沙河口营业分公司、甘井子营业分公司、工商营业分公司、运输处、稽查大队。

煤气新厂、煤气二厂主要担负煤气生产任务,储配管理处承担煤气储存、输送职责,负责储气柜、加压及输送设备的日常维护;输配管理处担负煤气管网的维修维护,承担管网设施安全运行的职责;营业分公司业务范围是急修、维修、改装、挂表供气、抄表计费、入户安检等。

职能部门

集团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安全部、客户服务部、管网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行政保卫部、党委工作部、纪委监审部、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会等13个职能部室。

全资子公司

大连北方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实业开发公司;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有:大连安盛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大众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参股企业有: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大连煤气物资有限公司、大连金城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

职务

姓名

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超

董事、总经理

韩恒元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栾桂文

董事、工会主席

张书用

副总经理

张春波、苏维成、卢守卫、戚建新

监事会主席

宋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