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在桂林市发生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刘畅,为广西桂林人,事故发生时是四川师范学院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父亲是象山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在当地司法界背景深厚。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2·02桂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背景、案件经过、相关回应等介绍

中文名

桂林“2·0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时间

2012年2月2日

发生地点

广西桂林市

主要人物

刘畅及3名遇难者

结果

刘畅刑事拘留转至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监狱系统医院)羁押

简介

刘畅因醉酒驾车造成3人死亡跟三人受伤(含刘畅本人)被警方监视控制转至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监狱系统医院)羁押。

案件背景

2012年2月2日凌晨1点05分左右,广西桂林市观漪桥至西凤路之间发生一起特大车祸,遇难者中,有桂林市艺术研究所所长、《大儒还乡》和《何香凝》的编剧杨戈平。 事故发生后,杨戈平的女儿在微博上发帖求援,称肇事者是一名“官二代”,肇事者的家属还聘请了一名律师,对受害者家属放话:“干了二十多年律师,处理这种案子非常有经验,这件事最后我们肯定能用钱摆平的。”其父为桂林当地法院官员,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案件经过

刘畅酒驾

2012年2月2日凌晨1时05分左右,刘畅饮酒后驾驶桂CQM169丰田小型普通客车后排载陈某及张某两人,由东往西行驶至桂林市西凤路原秀峰区人民政府前路段时,车辆撞坏路中隔离栏后驶入道路左侧撞到行人,造成丁某、杨某、刘某(女)三人当场死亡,车辆驾驶人刘畅、车上乘客张某(女)、行人雷某三人受伤及车辆、道路设施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另外还有桂林的网友爆料称,刘畅当天下午还用手机发了微博,而跟刘畅同车的一位女性也发了微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后面记者发现,刘畅微博账号目前已改名,并把发过的所有微博进行删除。

警方调查

2012年2月7日,经刑侦部门取样鉴定,肇事者刘畅血液酒精测定结果为149.36mg/100ml,证实为醉酒后驾车。后续根据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以及查明的案件事实确定,刘畅属于醉酒驾车并且超速行驶。次日,桂林警方就该案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公安交警部门已对此事故立案处理,并已向肇事者和死者家属进行通报,将根据相关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此案。因事故发生造成肇事者刘畅受伤,医院诊断需手术治疗,交警部门采取了对其24小时监控措施。

案件结果

2012年2月29日,医院根据刘畅身体恢复情况,开具了出院证明,证明嫌疑人刘畅右侧髋关节脱位、髋臼骨折术后,可以出院,但因后续需恢复治疗,决定对嫌疑人刘畅刑事拘留转至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监狱系统医院)羁押。

相关回应

此次由刘畅造成的事故,造成剧作家杨戈平先生死亡,另两名受害者一名是年后准备结婚的女孩,一名是4岁孩子的父亲。受害人丁某家属代表所有死者家属发布了一条声明。声明中写道:“这3名路人是我们的亲人,是即将当外公的老人,是4岁小女儿的慈父,是站在婚姻门口的女子,原来他们的心中满怀憧憬、希望与幸福,但现在他们只是殡仪馆冷冻柜里冰冷的尸体。”

广西桂林市有关部门也表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