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敏,女,羌族,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2016级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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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羌族

正文

刘敏,在汶川特大地震中失去右腿,但她自强不息,用汗水书写人生,用付出回报社会。

15岁那年的特大地震中,刘敏被掩埋在废墟里长达30个小时。在重症监护室住了2个多月后,刘敏才转危为安。她出院后回到学校,不断努力,从班级倒数奋起直追,一举在高二期末全市统考中成为年级第四名。最终,刘敏考取四川大学,并以优异成绩保送至南京大学深造。

大学期间,身残志坚的刘敏刻苦学习,获得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同时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担任学生干部,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因表现突出,刘敏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全国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等荣誉。在科研方面,她参加了1个国家级课题、2个省级课题、5个校级课题,其中多个课题被评为优秀。

在努力学习同时,刘敏加入了四川省残疾人游泳队,并发起“全国大学生抗灾减灾灾后重建国际论坛”,组建“中华康复工程基金会(香港注册)”,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以自信阳光展现了残疾人形象。第九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她担任火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