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教育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教育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人文教育的:专业发展、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发展方向、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开设院校等介绍

中文名

人文教育

英文名

Humanities Education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教育学

专业类别

教育学类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专业代码

040103

开设院校

保定学院、长春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等

主要课程

人文科学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等

就业方向

教师、公务员、招生、课程顾问等

简介

人文教育主要研究教育学、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涵盖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地理学、汉语言文学等。该专业学生需要掌握人文科学教育教学规律,具有扎实的教师基本技能,具备完备人文社会科学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从事人文学科综合课程及相关分科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毕业后可从事教师、教务管理员等相关工作。

专业发展

2002年,教育部首次将人文教育专业以目录外专业的身份放在教育学科门类之中。从此,人文教育本科专业有了正式的名分。到2008年,全国近80所高校开设人文教育本科专业,其培养方案横跨了文学、历史学、政治学、哲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等,其学科组合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文学+历史+政治”,实际上偏重于历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专业的复合,也有以文学、历史、哲学为基本框架,比较接近于一般理解的大文科思路;二是“政治+历史+地理”之 组合,与高中阶段的“文科综合”对接。这充分表明了人文教育专业学科背景的复合性特点。

201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人文教育专业首次出现在专业目录内,并且专业代码由040107W改为040103。

2020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人文教育专业为教育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40103,属于教育学类专业,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标准

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文史哲等人文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能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从事人文学科综合课程及相关分科课程教学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知识要求

人文教育专业的学生,在知识要求上需掌握人文学科教育和科研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掌握人文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人文学科的基本方法,具有人文学科教育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有关人文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人文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课程体系

人文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属于教育学类大类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包含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三个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大学体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业基础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等;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包括发展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概论等;专业方向课程中国教育思想史、西方教育思想史等。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授课内容

通识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业基础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等

专业基础课程

教育学原理、教育研究方法、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概论等

专业方向课程

人文科学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通史、世界通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经济学原理、中国教育思想史、西方教育思想史等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实践课程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训、教育实习、教育考察、教育调查等。教育见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教育机构进行的有关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工作的观摩和学习。教育实训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模拟实践中或模拟实验平台上进行的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的技能训练。教育实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教育机构进行的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实践活动。教育考察是学生对特定教育区域或教育机构现状的实地勘察。教育调查是学生对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具体问题的实地调研。

毕业写作

人文教育专业的毕业写作一般采用论文形式进行,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与特长,结合教育实践,在教师指导下规范地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内容应符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强调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可选择继续攻读中国史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60200)。研究方向包括先秦史、隋唐史、秦汉史等。

就业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可从事教师、教学、教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招生、课程顾问等相关工作。

师资队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人文教育专业的师资队伍要求与教育学类各专业要求相同。首先,师生比应符合国家高等学校课程的规定。其次,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关心学生成长,具有对学生发展提供必要指导的素养。需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不断革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需具有对学生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能力。需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需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国际视野以及较为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清晰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努力探索前沿学术问题。需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合理设计课程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进行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评价,在教学中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需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教学条件

专业所在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指标要求。首先,需提供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教学设施。其次,各高校应为教育学类各专业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电子资源数据库以及检索工具,为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服务。应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基本教学信息。应向学生推荐教材和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鼓励教师使用高水平教材。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应积极建设课程网站,提供较为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最后,各高校须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条件。

开设院校

地区

开设院校

河北

保定学院

石家庄学院

廊坊师范学院

吉林

长春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浙江

浙江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江西

宜春学院

河南

信阳师范学院

湖南

怀化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广西

百色学院

四川

宜宾学院

云南

楚雄师范学院

甘肃

河西学院

参考资料

注释

[a]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册),数据截至时间为2018年3月

[b]

以上信息来自阳光高考,仅展示部分院校,数据截至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