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作为省政府派驻上海的办事机构,根据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办实事、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宣传云南、政务联络、对口帮扶、经济协作、信息交流、接待服务,以及招商引资、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工作,充分发挥办事处的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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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2088号

机构职责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沪滇扶贫协作中的协调职能和依托上海优势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推动职能转型、提升效能、优化服务工作。

二、加强与上海市委、市政府和长三角地区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云南在沪的重要政务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认真落实沪滇扶贫协作工作机制,开展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就业扶贫、社会帮扶等工作,协调上海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到云南脱贫攻坚行动中。

四、积极推动云南与上海、长三角的经济合作,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突出“招新引优”“招强引链”“招才引智”,主动牵线、认真服务、务实助力云南各地招商引资。

五、积极宣传推介云南,推动云南绿色食品等“云品”入沪,不断扩大云南在上海和长三角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充分发挥上海信息资源优势,抓好信息服务工作,收集提供高质量、全方位、有深度的信息供政务决策参考,及时把上海、长三角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传递回云南。

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落实两地互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招商引资、领导到上海就医服务保障为重点,做好公务接待服务保障。

八、加强对州市驻上海联络处、上海云南商会、江苏云南商会工作的指导。加强与我省在长三角的企业、云南籍优秀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努力把上海办事处建设成驻长三角的办事处。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上海市合作交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省直各部门和州市委托办理的工作。

部门设置

办公室:

协助办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人事、文秘、档案、财务、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

经济协作处:

协助省有关部门联系落实运输救灾物资;联系本省驻沪机构,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信息调研处:

收集、整理、编印有关政务、经济信息,提供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参考。

接待处:

负责接待来沪出差的省领导、各州市领导率领的代表团队和省直单位有关人员;负责本办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直属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招待所,其职责为云南来沪出差人员提供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