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范围
水利部党组为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七大流域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改进体制机制,加强各流域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设。2014年8月,印发《关于对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直接管理的试点方案》,率先在长江委、黄委开展纪检监察机构直接管理试点工作,明确提出两个单位的纪检组织受部党组直接领导,工作受驻部纪检组指导。在此基础上,水利部党组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机构直接管理范围,2015年10月印发了《关于在淮河水利委员会等五个流域管理机构全面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直接管理的通知》,实现了对七大流域机构纪检组织的直接管理。现在各流域机构的专职纪检组长已经全部到位,各纪检组既要发挥好“直管”的权威,自觉主动接受部党组直接领导,在驻部纪检组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也要发挥好“驻在”的优势,做深入部门一线的监督“前哨”,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充分深入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强化日常监督,推动流域机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实行直接管理后,各流域机构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夯实流域机构党组的主体责任取得成效。下一步,要认真贯彻好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和有关精神,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怎样扎实开展七大流域机构的纪检工作。
要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要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加强对贯彻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健全党内生活、执行组织制度,坚持党员标准、落实纪检职责的具体事项入手,切实解决党章意识不够强、执行党章不到位、维护党章不得力的问题,树立起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使纪律严起来,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发挥“直管”的权威和“驻在”的优势,重点加强对所在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使所在单位真正感到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就在身边。要与巡视监督同向发力,各纪检组要乘势而上,与部党组的巡视监督有机结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争取产生倍增效应。(驻水利部纪检组)
职责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