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Finanças,简称DSF;英文:Financial Services Bureau)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个部门,隶属于经济财政司。该局负责指导、统筹及监督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营部门的财政活动。前身为财政司,最后一任司长为艾卫立(Carlos Fernando de Abreu Ávila)。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的:组织法例、性质与职责等介绍

中文名

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

外文名

The Finance Bureau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办公驻地

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

组织法例

财政局组织法

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

第1/2021 号法律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

融资租赁税务优惠制度

第7/2019号法律融资租赁税务优惠制度

聘用残疾人士的税务优惠

第8/2018号法律聘用残疾人士的税务优惠

税务信息交换

第1/2022号法律修改第5/2017号法律《税务信息交换法律制度》

第232/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金融账户信息的通用报送标准及尽职调查程序》

第211/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金融账户信息的通用报送标准及尽职调查程序”

第5/2017号法律税务信息交换法律制度

双重征税及漏税

第11/2004号行政长官公告命令公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澳门签署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内地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第2/2003号法律国际或区际双重课税情况中的课税制度

税务补充法例

第15/96/M号法律明确有关税务法例的若干情况

营业税

第15/77/M号法律核准《营业税规章》

所得补充税

第1/2020号行政法规跨国企业集团经营活动纪录的规定

第21/2019号法律修改《所得补充税规章》

第4/2011号法律修改《印花税规章》、《印花税缴税总表》及所得补充税和职业税复评委员会的组成

第4/2005号法律修改《所得补充税规章》

第12/2003号法律修改《职业税规章》和《所得补充税规章》

第21/78/M号法律核准《所得补充税章程》

传阅公函及函件

职业税

第4/2011号法律修改《印花税规章》、《印花税缴税总表》及所得补充税和职业税复评委员会的组成

第267/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经修订的第2/78/M号法律核准的《职业税章程》

第12/2003号法律修改《职业税规章》和《所得补充税规章》

第40/GM/92号批示在职业税方面,规定对一些获取之收益征收税项

第2/78/M号法律核准职业税章程暨自由及专门职业表的法律

传阅公函及函件

市区房屋税

第1/2011号法律修改《市区房屋税规章》

第19/78/M号法律核准《市区房屋税章程》

旅游税

第19/96/M号法律核准《旅游税规章》

机动车辆税

第10/2018号法律取得机动车辆特别税务优惠

第14/2015号法律修改《机动车辆税规章》

第1/2012号法律修改《机动车辆税规章》

第5/2002号法律通过《机动车辆税规章》

印花税

第24/2020号法律修改《印花税规章》及《印花税缴税总表》

第2/2019号法律《重建楼宇税务优惠制度》

第2/2018号法律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产的印花税

第15/2012号法律修改第6/2011号法律《关于移转居住用途不动产的特别印花税》及《印花税规章》

第6/2011号法律关于移转居住用途不动产的特别印花税

第4/2011号法律修改《印花税规章》、《印花税缴税总表》及所得补充税和职业税复评委员会的组成

第4/2009号法律修改印花税缴税总表

第218/2001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号法律通过的《印花税规章》及有关总表的全文

第18/2001号法律修改《印花税规章》

第 8/2001 号法律修改《印花税规章》及《印花税缴税总表》

第15/2000号行政法规修订印花税票

第8/98/M号法律修改印花税之制度

第9/97/M号法律修改印花税章程

第17/88/M号法律核准印花税章程并核准印花税税率及缴付方式

第2/2018号行政法规预算纲要法施行细则

第308/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出纳活动的规则及帐目的编制规则》

第294/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审批《特定机构的记账规则》

第275/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总账目的组成及编制规则》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规则》

第78/2018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修改第63/2018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附件一

第63/2018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核准《公共收入及公共开支经济分类结构》、《公共开支功能分类结构》、《组织分类结构》及《资产负债表数据分类结构》

第150/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关于准备2019年度政府施政方针、澳门特别行政区预算和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的日程表

第19/2018号法律2019年财政年度预算案

第16/2017号法律2018年财政年度预算案

第15/2017号法律《预算纲要法》

第121/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的组成、内容及编制规则》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的组成、内容及编制规则》

第22/2008号行政法规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受的支付工具制度

第507/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第39/GM/96号批示第5款、第6款及第7款

第74/99/M号法令核准公共工程承揽合同之法律制度

第39/GM/96号批示订定行政当局在资讯方面之活动之若干协调机制

第63/85/M号法令规定购买物品及取得服务之程序(非正式中文文本)

第5/2021号法律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号法令《有关工程、取得财货及服务的开支制度》

专业制度相关法例

第20/2020号法律《会计师专业及执业资格制度》

会计师专业委员会运作相关法例

第75/2021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委任会计师专业委员会专责委员会中的一名考试委员会成员,以替代原成员

第83/202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委任会计师专业委员会成员及会计师专业委员会专责委员会成员

第91/202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核准会计师注册证书、执业会计师执业准照及执业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准照的式样

第92/202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核准会计师及会计公司首次登录、续期登录及补发登录证的费用以及登录证式样

第42/2020号行政法规《会计师专业委员会》

第43/2020号行政法规《会计师的考试及持续专业发展要求》

第82/202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订定第20/2020号法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费用

职业道德守则、会计行业执业准则及指引

第1/2021/CPC号通告《执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第2/2021/CPC号通告《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准则》

第2/2021/CPC号通告附件一《审计准则》

第2/2021/CPC号通告附件二《一般审计准则》

第3/2021/CPC号通告《一般审计实务准则》及《一般审计实务准则》应用技术指引

第3/2021/CPC号通告附件一《一般审计实务准则》

第3/2021/CPC号通告附件二《一般审计实务准则》应用技术指引

第25/2005号行政法规审批《会计准则》

第44/202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审批《财务报告准则》

第2/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核准《一般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指南

财政局2019年1月15日通告《有关核数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之指引》

《有关核数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之指引》有关法例

性质与职责

组织“公共会计系统”及“澳门特别行政区预算”(后者之葡文缩写为OR),促进并指导其运作及执行,以及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之正常管理;

建议适当且有效之短期及中期资源分配之措施; 如有需要,建议抵销赤字或运用盈余之措施;

协助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营部门投资政策,就有关方案发表意见,并确保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之编制及执行;

确保公库与代理银行及其他实体之联系,监管公款之调动及进行出纳活动,并组织有关之账目系统及作记账活动;

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之税务管理,促进其与税务法律之配合,并在公共利益受侵犯时,维护及重建公共利益;

执行税务政策,并不断评估其在财政、经济及社会范畴内之效益;

在税务及公共财政方面进行监察,以预防及纠正异常状况;

按法律规定,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耐用财产之管理;

跟进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资源或其他利益之合同之履行;

协助吸纳公款活动之进行,并监管有关还本付息之活动,以及评估在中期及长期财政计划上所产生之相应影响;

监管财政活动,并对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其部门、自治基金组织及市政署在给予担保之政策上或在取得及转让财务资产方面提供必要之咨询性意见;

开发与其职责有关之辅助整个行政当局之共同活动的信息项目;

就与其职责有关之法规草案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合同草案发表意见;

为制定及完善与其工作有关之政策,进行必要之研究及调查工作,并制定适当之法律文书;

与澳门金融管理局或货币、金融及外汇领域之其他实体相互配合,制定及执行货币、金融及外汇政策;

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国际团体或其他国际机构之工作;

协助参与有关税务之国际公约之谈判,并执行源自有关公约之跟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