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强,男,汉族,1962年5月生,四川成都人,1988年12月加入民革,1987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人口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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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刘家强

性别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四川成都

出生日期

1962年5月

民族

汉族

职位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主任,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

简介

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主任,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

人物简历

1978年1月至1980年9月,回乡知青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人口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1987年7月至2000年12月,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教授,副所长、所长、博士生导师(其间:1992年9月至1995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人口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博士生导师,讲师、副教授、教授,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

2002年6月至2009年3月,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其间:2002年5月至2002年11月挂任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区长助理;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挂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2009年4月至2011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

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

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

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

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

2013年7月至2017年6月,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其间:2014年6月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

2017年6月,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主任,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

担任职务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民革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副主席,民革十四届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主任。民革四川省第七届委员会常委,第八届、九届、十届副主委,第十一届主委。民革成都市第七届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八届常委。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省第八届政协委员,第九届、十届政协常委。成都市第十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20年5月19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刘家强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2022年12月10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期间举行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8人组成的第十四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刘家强当选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