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女,毕业于武汉大学,教师,现任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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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职业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母校

新疆大学法律系

中文名

林丽

性别

代表作品

环境行政法概论

主要成就

2011年评为兵团优秀党员

人物经历

学位或学历:

1998.7-1992年新疆大学法律系本科 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2-2006年武汉大学在职硕士 获诉讼法硕士学位。

任职简历:

1992.9-1997.2兵团教育学院任教。

1997.3至今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任教 副教授。

所属机构:政法学院。

主讲课程

《中国法制史》、《法理学》。

研究方向

法学理论。

主要贡献

主要论著

《环境行政法概论》,新疆音像出版社2009年出版

论文

1、《兵团特殊体制下的反腐败对策研究》兵团党校学报2009.6。

2、《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促进和谐社会实现》石河子大学学报2006.1。

3、《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思考》河北法学(核刊)2007.8。

4、《新疆经济圈视角下法律环境的构建》石河子大学学报2009.12。

科研项目

2006-2009年法理学教学实践研究ZF03024。

2008至今兵团特殊体制下反腐败法律对策研究08BSK14。

2007-2010年兵团环境保护听证制度执法研究ZD2007TJ03。

获奖记录

2005年论文获是孩子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兵团特殊体制下的反腐败对策研究一文2008年兵团纪检检察学会一等奖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

2004、2005、2006年连续考核优秀、2009年考核优秀。

2007、2008年、2010年评为政法学院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

2011年评为兵团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