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隶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直接领导,是天津市政府在首都的窗口与交流平台,具有“服务、协调、联络、保障”职能,致力于推进津京区域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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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地区

天津市

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在京政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工作。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服务我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

三、做好信息和调研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四、协调维护首都稳定工作。协调津京有关部门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五、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市基层组织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六、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有关部门交办事项。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到津调研考察等在京政务接待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天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设4个处室:秘书处、信息处、联络处和协调处;1个招待所。

1、秘书处

负责市领导同志来京出席会议、参加学习、境内外考察途经首都等接待服务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驻京办文秘、人事、财务、安全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2、信息处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收集、整理编发、上报综合信息;负责报道首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和动态;研究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关注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信息调研工作,增强上报信息的有效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承担专项调研任务。

3、联络处

负责与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联络沟通,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在京开展工作。加强与北京及外国驻京使馆、商社的联系,广泛宣传天津市的经济优势、投资环境,促进津京区域合作与发展。

4、协调处

为天津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处置进京上访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负责与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和国家有关部委的联系,以及指挥、协调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

5、招待所

负责市领导在京接待服务,有关机关内部事务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