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军,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江苏建湖人,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副主任。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路军的:人物履历、人物事件等介绍

籍贯

江苏建湖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8年10月

中文名

路军

性别

职位

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

简介

2023年3月,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路军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纪委书记(2014年12月明确为正局级);

2015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正局级);

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副主任、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职级);

2021年9月,辞职。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7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3年1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经研究,给予路军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执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吉林省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将路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提起公诉

2023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白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路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路军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评审处处长、上海分行副行长,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在企业经营、项目贷款、项目投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