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军,男,出生于1969年,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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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王文军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性别

出生日期

1969年

民族

汉族

简介

2017年1月20日,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6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63万元。

人物履历

2008年,他还曾被山海关区选为北京奥运会接力火炬手。

秦皇岛山海关区第一关镇小西关村村委会主任、山海关区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2012年6月,王文军被刑拘,同年8月被逮捕。一审判决书显示,秦皇岛检察院以王文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盗伐林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有耕地罪,故意伤害罪9项罪名,向秦皇岛中院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30日上午,秦皇岛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文军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并处罚金564.5万元。

2017年1月20日,河北高院对该案二审宣判,以王文军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6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63万元。与秦皇岛中院一审判决相比,二审判决未认定王文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盗伐林木罪,刑期减了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