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女,于1995年7月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即进入海南省检察机关工作,先后在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任职。2009年3月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2010年底经面向海南全省公开选拔,由一分院党组决定下派其到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挂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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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正文

事迹荣誉

她2002、2006、2008年度在参加海南省第二、三、四届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中,均荣获“十佳公诉人”称号;2010年在省检察院及一分院举办的公诉业务竞赛中,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能手”、“一分院辖区优秀公诉业务能手”。

在一分院工作仅三年时间,她承办了各类暴力性杀人、伤害、抢劫案件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大要案50余件。

2012年3月荣获“海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