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23年4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张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明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榆林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4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张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人物经历
1982年01月至1985年09月,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民警;
1990年08月至1991年02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1年02月至1995年03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1995年03月至1998年07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8年07月至2000年08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其间:1997年08至1999年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年08月至2006年06月,任紫阳县公安局局长;
2006年06月至2009年06月,任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年06月至2011年09月,任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
2011年09月至2012年09月,任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汉滨公安分局局长;
2012年09月至2015年12月,任榆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03月,任榆林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16年03月至2019年12月,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曾任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2021年12月退休。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25日当选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5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明为榆林市公安局局长。
2019年12月31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明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张明榆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7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张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通报
2023年4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张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明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榆林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4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张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