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男,1961年11月生,陕西石泉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入党,在职教育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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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陕西石泉

出生日期

1961年11月

参加工作时间

1982年1月

中文名

张明

性别

简介

2023年4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张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明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榆林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4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张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人物经历

1982年01月至1985年09月,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民警;

1990年08月至1991年02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1年02月至1995年03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1995年03月至1998年07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8年07月至2000年08月,任石泉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其间:1997年08至1999年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年08月至2006年06月,任紫阳县公安局局长;

2006年06月至2009年06月,任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年06月至2011年09月,任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

2011年09月至2012年09月,任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汉滨公安分局局长;

2012年09月至2015年12月,任榆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03月,任榆林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16年03月至2019年12月,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曾任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

2021年12月退休。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25日当选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5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明为榆林市公安局局长。

2019年12月31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明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张明榆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7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张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通报

2023年4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张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明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榆林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4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张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