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梅,女,汉族,1961年10月生,广西贵港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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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梁梅

性别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广西贵港

出生日期

1961年10月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简介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人物履历

1979年09月—1983年0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年07月—1985年07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书记员。

1985年07月—1987年07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助理审判员。

1987年07月—1988年06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教师。

1988年06月—1989年12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教师、主任科员。

1989年12月—1991年02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助理审判员。

1991年02月—1993年09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教研组组长。

1993年09月—1999年08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教务处主任。(副处级)(其间:1994年09月—1995年07月,挂任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9年08月—1999年12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副教授。

1999年12月—2001年12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广西分校副校长、副教授。(其间:1998年09月—2000年07月,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晋升高级法官资格培训班学习;1998年09月—2000年0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2001年12月—2002年09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广西法官学院副院长。

2002年09月—2003年09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2003年09月—2007年07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07年07月—2009年12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年12月—2011年08月,广西北海海事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1年08月—2011年09月,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1年09月—2013年08月,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3年08月—2013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年10月—2016年0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2016年03月—2022年0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长。

任免信息

2013年8月9日,柳州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年中审判工作形势分析会,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柳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梅出席会议。

2013年10月31日,柳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决定,接受梁梅辞去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梁梅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22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梁梅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