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华,1949年9月生于上海,是一名共产党员。他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金融系,并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和光大集团董事长。然而,2002年10月,朱小华因受贿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与港商富贾刘希泳的经济交往过程中,他被指控存在玩忽职守和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问题,随即被“双规”。朱小华曾在文革中作为上海知青下放北大荒,与人合编有《北大荒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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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日期

1949年9月

民族

汉族

中文名

朱小华

性别

出生地

上海市

毕业院校

上海财经学院

职务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重要事件

因受贿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个人履历

1977年考入上海财经学院金融系。

1991年至1992年任联合国货币基金组织(美国)访问 学者。与人合编有《北大荒风云录》。文革中曾作为上海知青下放北大荒--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十五团,返城后任上海浦东工商银行柜员。81年大学毕业后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基建司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兼上海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朱小华

1992年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经济部副部长。

1993年7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1994年2月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1996年7月被任命为光大集团董事长。

违法违纪

因受贿于2002年10月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