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江苏滨海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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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江苏盐城

民族

汉族

生肖

出生日期

1959年11月

学历

本科学历

政党

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76年02月,江苏省体育工作大队田径班工作;

1983年11月,任南京体育学院田径班领队;

1989年10月,任江苏省体委服务中心广告科科长;

1992年11月,任江苏省体育奖券办副主任;

1998年04月,任江苏省体育彩票中心主任;

2004年10月,任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主任;

2005年04月,任南京奥体中心总经理;

2007年05月,任江苏省体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奥体中心总经理;

2008年11月-2015年11月,任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

2009年01月,任南京体育学院党委常委;

2015年10月-2019年05月,任江苏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人物事件

违纪审查

2019年4月18日,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苏省体育局副巡视员陈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19年5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免去陈柏的江苏省体育局副巡视员职务。

依法双开

2019年9月27日,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江苏省体育局原副巡视员陈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私欲膨胀,道德败坏,毫无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江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柏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苏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依法逮捕

2019年10月1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江苏省体育局原副巡视员陈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柏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柏利用其担任江苏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江苏省体育局训练中心主任、江苏省体育局副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项目推进、合同款支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伙同他人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90万余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且部分犯罪事实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陈柏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部分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