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总部位于华盛顿,是由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提议,于1945年成立,旨在促进国际货币合作、维持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国际金融组织,后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1947年3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始运作。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历史沿革、基本概述、组织机构、主要职责、运作机制、成员国与投票权、主要出版物、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缺陷不足、改革发展、相关事件等介绍

中文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英文名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别名

IMF

成立日期

1945年12月27日

总部所在地

美国华盛顿

官方语言

英语

成员国

190个,包括中国、美国、英国、法国等

组织类型

国际金融组织

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内部机构主要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以及一系列职能机构组成。其职责是监控各国货币汇率以及贸易发展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世界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大部分资金主要来自其份额认缴,业务与交易通过普通账户和特别提款权账户办理。成员国的投票权主要由其所占份额决定,认缴份额越多,其获得的投票权越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共同促进全球经济与金融的稳定有序发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作为全球性的组织,它与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与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被称为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未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以在决策机制、份额投票权、检测职能等方面进一步改革,来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的迅速变化。

历史沿革

产生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为了改变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货币金融关系混乱的局面以及取代英国的世界经济大国地位,提出了“怀特计划”。英国为了稳固国际经济霸主的地位,随后提出了“凯恩斯计划”。由于美国在二战期间的经济实力已经超越英国,最终还是“怀特计划”取得优先权。

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由44个同盟国参与的“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会议以“怀特计划”为基础,最终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从此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开始形成。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了可以处理日常国际货币事务的全球性组织。

1945年12月2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华盛顿正式成立,当时占原始份额80%的29个国家签署了其协定条款。

1946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已增至39个。

1947年3月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始其金融业务,5月8日,法国成为第一个向其借款的国家。

初期发展

平价制度

1946年,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倡导下实行的国际汇率平价制,是为了改善20世纪30年代的金汇兑本位制的弊端,但是,在是否应该立即建立汇兑平价的问题上,各国有不同意见,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战乱的发生,陆续越来越多的成员国开始退出平价制度。

确立货币可兑换性受挫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外汇管制已成为各国普遍实行的主要政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之初,敦促各国取消外汇管制,恢复货币的可兑换性,建立多边的支付体系。但大部分国家不愿意放弃实行外汇管制的可能性,使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识到,货币可兑换性的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于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十四条中,规定了五年的期限。在过渡期内,允许成员暂时保留外汇管制措施,但必须定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磋商,并最终取消管制措施。

国际经济格局发生变化

19世纪到20世纪初期,逐步形成以美国、日本和欧盟“三强”为核心的世界经济体系。在“三强”中,美国的经济实力及其全球影响力,是难以企及的。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日本和西欧经济的崛起,确立了世界经济“三强”鼎力格局,使得这些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影响迅速增强,获得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也明显增加。

牙买加协议下的汇率制度

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解决美元的连续下滑和汇率剧烈波动引起的国际社会的新的不安,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会议,达成了关于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牙买加协议。确立了浮动汇率制度合法化的地位,同时,赋予各成员在汇率制度选择上的自由。

中期发展

1989年柏林墙的倒塌和1991年苏联的解体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一个(几乎)世界性的机构。在三年内,成员国从152个增加到172个,这是自20世纪60年代非洲成员国涌入以来增长最快的一次。

1997年,几乎每个东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都要求IMF组织提供财政援助和改革经济政策方面的帮助,IMF组织受到了比其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激烈和广泛的批评。这些批评主要集中在其贷款条件上,IMF组织还因缺乏问责制和向人权记录糟糕的国家提供贷款的意愿而受到批评。

20世纪90年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密切合作,减轻贫穷国家的债务负担。1996年发起了“重债穷国倡议”,旨在确保任何穷国都不会面临无法控制的债务负担。2005年,为了帮助加快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进程,重债穷国倡议得到多边减债倡议的补充。

IMF在 2000 年代初期向阿根廷(1998-2002 年阿根廷大萧条期间)和乌拉圭(2002 年乌拉圭银行业危机之后)提供了两项主要贷款方案。然而,到 2000 年代中期,IMF的贷款占世界GDP的份额达到了1970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

到 2000 年代中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占世界 GDP 的比例降至 1970 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

时任基金组织总裁拉托在“中期战略”框架下提出了“分两步走”的份额改革方案: 第一步是在2006年9月新加坡年会上就特别增资方案达成共识,对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四个份额严重低估的国家进行特别增资;第二步是修改份额计算公式、增加基本投票权等更深层次的改革,计划两年内完成。基金组织理事会在新加坡年会上通过了对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四国的增资方案。

2007年至2009年,经历了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全球最大经济体爆发了最严重、最同步的金融危机。

2008年后IMF组织向几个欧洲经济体提供了该组织70年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援助计划。2010年,针对较富裕借款国的新项目使IMF组织的总承诺(按占进口的比例计算)接近21世纪初的历史峰值,而按占世界GDP的比例计算,IMF组织的承诺达到了历史峰值。

后期发展

截至200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了四次关于修正《协定》内容的改革。

第一次改革主要涉及特别提款权的设置和发展,IMF试图通过修订《协定》创设SDR,以缓解“美元本位制”面临的“特里芬”难题。为了便于SDR运作,IMF将SDR业务从原有账户中分离出来,形成“SDR账户”和“普通账户”两大账户,为成员国参加SDR账户作了技术层面的制度设置。此外,还对SDR的分配、取消、使用办法,SDR利率及黄金含量等方面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1972年,IMF成立了临时委员会C-20(理事会关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与相关问题的临时委员会)以讨论IMF治理改革。

第二次改革的内容包括定义可自由使用货币、详细规定董事会结构、构成成员数量和建立中介机构委员会等内容。为适应新情况,修订重新设定了执董的结构和数量,允许IMF在新《协定》生效后短期内即可增加执董总数。另外,修订引入“第四条”,规定“一成员国可采用SDR或由其选定的除黄金之外的其他标准来维持本国货币的价值;或通过合作安排,维持成员国的本国货币与其他成员国的货币的比价;或成员国选择其他汇兑安排。”为设立新的机构———委员会,修订引入“附录D”。

第三次修正内容主要涉及基金组织的贷款职能,以及对成员国拖欠款项的处理等内容。经此次修订,加强拖欠款项管理的措施按照以下步骤依次实施:(1)款超期的情形一旦发生,IMF工作人员立即向该国发出通知,该国的任何进一步借款权利自动暂停。(2)两周内,总裁致信该国理事。(3)1个月内,总裁通告执董会。(4)6周内,总裁通知该国政府,即将发布正式的投诉文件。(5)2个月内,总裁发布投诉文件。(6)3个月内,执董会审查投诉文件,并可能正式暂停该国提取IMF资金的权利,直至拖欠问题完全解决。(7)12个月内,执董会宣布该国无资格使用IMF资金直至执董会解除该禁令。(8)在此后的7个月内,执董会考虑发布关于“不合作”的 声明。(9)在一段“合理”的“不合作”阶段后,执董会(经70%投票权同意)可能暂停该国投票权直至执董会经由同样数量的投票权同意恢复其投票权。(10)理事会经总投票权的85%多数同意可将该国驱逐出IMF。

第四次修正内容主要涉及扩大SDR的影响。通过修订《协定》第十五条和引入附录M以实施“一次性特别增持”,将IMF的SDR总存量翻倍。

截至200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再次对《协定》进行了修正,尽管其内部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

201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提出了关于“修改份额和执行董事会改革”的提案,主要是关于份额和投票权的改革和执董会的规模和构成。该方案最终在2016年1月23日实现生效。

2010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3:11的比例参与了总额为1100亿欧元的第一轮希腊救助,以解决公共部门持续巨额赤字造成的公共债务巨额积累。

2013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题为“主权债务重组:近期发展及对基金组织法律和政策框架的影响”的报告中自2005年以来首次讨论了主权债务重组这一话题。该文件于5月20日由董事会讨论,总结了希腊、圣基茨和尼维斯、伯利兹和牙买加的最新经验。

2014年3月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尊严革命之后为乌克兰临时政府获得了180亿美元的救助基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2021年全球经济增长将达到5.5%,但受新冠疫情影响,在2022年放缓至4.4%。

2020年4月13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它“将根据其灾难控制和救济信托 (CCRT) 计划向25个成员国提供即时债务减免。

基本概述

机构简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是由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提议,于1945年成立,旨在促进国际货币合作、维持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国际金融组织,后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作为全球性的组织,通过支持促进金融稳定和货币合作的经济政策,致力于为其所有190个成员国实现可持续增长和繁荣。IMF组织由其成员国管理并对其负责。

总部位置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与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同时期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

机构宗旨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一个常设的、开放的全球性经济组织。便于各成员国商讨货币与金融问题,协作互助以促进国际货币体系的平稳运行。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旨在鼓励成员国制定提高就业水平与国民实际收入的经济政策,并帮助成员国促进生产资源的开发,也致力于推动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与平衡发展。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旨在促进汇率的稳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致力于努力维持成员国间有秩序的外汇安排,避免竞争性的外汇贬值。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旨在协助各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通过向成员国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通过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调整其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反对成员国采取有害于本国和国际贸易的措施。

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帮助成员国尽快缩短国际收支周期,减轻其不平衡的程度。

国际地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全球性的重要国际金融组织,与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同时期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它与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被称为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和拥有成员最多、影响突出、规模较大的全球性国际制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加强国际经济与货币合作、稳定国际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组织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以及一系列职能机构组成。

理事会

理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国指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任期5年,可连任。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直接赋予理事会的权力外,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委托执行董事会行使。理事会通常每年在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上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对于批准接纳新成员、决定成员国退出IMF、修改基金条款与份额、批准成员国货币币值重大变动、分配与取消特别提款权等重大事项进行议决。

执行董事会

执行董事会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常设决策机构。在理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由执行董事会处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日常事务。执行董事会由24个成员国组成,其中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出资最多的5个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以及中国、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作为单独选区,可以各自选派一名。其他16名来自其他会员国按地理区域划分的16个选区。他们各推举一名执行董事代表自己所在的选区,进入执行董事会工作。每名执行董事指派副执行董事一名,在执行董事缺席时代行职权。执行董事不得兼任理事,每两年由会员国指派或改选一次。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之后,所有执行董事都将选举产生。

总裁

总裁由执行董事会遴选产生,但理事或执行董事不得兼任总裁,总裁在执行董事会的指导下处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日常业务。总裁既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同时也是执行董事会主席。总裁通常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进行表决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可以投1票决定票。在出席理事会中,总裁也没有投票权。总裁任期5年,下设副总裁1人,协助总裁处理日常工作。

职能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部门包括:功能与特殊业务服务部门、地区管理部门、支持和服务部门三大类。

执行董事会架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级官员如下表所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官员(截止到2023年10月)

职位

名字

图像

总经理/总裁(Managing Director) 

Kristalina Georgiev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第一副总经理/第一副总裁(First Deputy Managing Director)

Gita Gopinath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副总经理/副总裁(Deputy Managing Director)

Antoinette Sayeh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副总经理/副总裁(Deputy Managing Director)

Kenji Okamur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副总经理/副总裁(Deputy Managing Director)

Bo Li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经济顾问兼研究部主任(Economic Counsellor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Director)

Pierre-Olivier Gourinchas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财务顾问兼货币和资本市场部主任(Financial Counsellor and Monetary and Capital Markets Department Director)

Tobias Adrian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非洲部主任(African Department Director)

Abebe Aemro Selassie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亚太部主任(Asia and Pacific Department Director)

Krishna Srinivasan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欧洲部主任(European Department Director)

Alfred Kammer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通讯部主任(Communications Department Director)

Julie Kozack

——

企业服务和设施部主任(Corporate Services and Facilities Department Director)

Brian Christensen

——

财务部主任(Finance Department Director)

Bernard Lauwers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财政部部长(Fiscal Affairs Department Director)

Vitor Gaspar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人力资源部主任(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 Director)

Catriona Purfield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能力发展研究所所长(Institute for Capacity Development Director)

Dominique Desruelle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内部调查员(Internal Investigator)

Sabina Blaskovi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法律部总法律顾问兼主任(Legal Department General Counsel and Director)

Rhoda Weeks-Brown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中东和中亚部主任(Middle East and Central Asia Department Director)

Jihad Azour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基金秘书兼秘书处处长(Secretary of the Fund and Secretary’s Department Director)

Ceda Ogad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首席统计师兼数据官兼统计部主任(Chief Statistician and Data Officer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Director)

Albert Kroese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战略、政策和审查部主任(Strategy, Policy, and Review Department Director)

Ceyla Pazarbasioglu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主任(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epartment Director)

Shirin Hamid

——

西半球部主任(Western Hemisphere Department Director)

Rodrigo Valdes

——

预算和计划办公室主任(Office of Budget and Planning Director)

Michele Shannon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内部审计主任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l Audit Director)

Nancy Asiko Onyango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投资办公室主任(Investment Office Director)

Derek L. Bills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办事处主任(Regional Office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Director)

Akihiko Yoshid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欧洲办事处主任(Offices in Europe Director)

Ashok Bhati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驻联合国特别代表(Special Representative to the UN)

Robert Powell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独立评估办公室主任(Independent Evaluation Office Director)

Pablo Moreno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风险管理办公室代理主任(Office of Risk Management Acting Director)

Vikram Haksar

——

主要职责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责是监控各国货币汇率以及贸易发展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世界金融制度运作正常。

监督职责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督工作同时在全球层面、区域层面和单个成员展开,重点关注可能出现的稳定性风险并对所需的政策调整提出建议。其监督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别监督(双边监督),即对每个成员的政策进行评估和提出建议;二是全球和区域监督(多边监督),即监督世界经济。通过将国别监督和全球和区域监督结合起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能够确保对“溢出效应”(即一个国家的政策如何影响其他国家)做出更加全面、一致的分析,从而确保全球经济与金融稳定。

国别监督(双边监督)

国别监督又被称为双边监督,其核心即第四条款磋商。在第四条款磋商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人员小组通常与成员政府和中央银行官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如议员、商业代表、民间社会和工会)举行会谈,从而对该国的经济政策和走向做出评估。这种磋商形式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成员当局之间的双向政策对话,而不只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单方评估。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成员进行定期磋商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人员通常要为监督工作收集所需的资料并加以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督,对不同主权国家所产生的效用和接受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与影响受到了很大局限。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不同成员之间建立了沟通渠道,建立了国际经济与金融合作的软调节关系,这对于世界经济发展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全球和区域监督(多边监督)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多边监督的主要手段是定期出版《世界经济展望》《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和《财政监测报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出版地区经济展望报告,提供更多关于全球五个主要地区(包括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中东和中亚地区、中东欧和东南欧地区、西半球地区)的详细分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与二十国集团密切合作,2009年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二十国集团通过相互评估(MAP)维持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提供支持,分析成员采取的政策是否符合全球经济的持续和均衡增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每年撰写两份《全球政策议程》,汇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各份多边报告的重要结论和政策建议,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其成员制定未来议程。

贷款职责

贷款业务是IMF最主要的业务活动,其目的是当成员国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提供短期信贷以帮助成员国维持汇率体系稳定,稳定币值。贷款是帮助成员重新建立国际储备、稳定本国货币、继续支付进口、恢复强劲经济增长所需的条件,同时采取政策解决存在的根本问题。但与国际开发银行不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提供具体项目贷款。

贷款对象

如果一个成员有实际或潜在国际收支需要,无法或可能无法在保持足够储备缓冲时,以可负担的条件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资金援助,来满足国际支付需要(如进口、偿还外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主要是提供给成员的财政部、中央银行、外汇平准基金等政府机构,贷款限于贸易和非贸易的经常性支付,贷款的额度一般与成员的份额成正比。

贷款渠道

常规操作,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循环使用的资金库中向政府提供贷款,资金库由成员认缴的资本金(份额)构成。这些贷款旨在解决具体的国际收支困难,依据相关的政策和贷款机制发放。利息和偿还期限按市场利率收取贷款利息,根据不同的贷款机制,确定不同的还贷期限。

优惠贷款,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非常低的利率向贫困国家提供贷款,从而帮助它们重组经济,以促进增长并减少贫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在(无偿)赠予的基础上向重债穷国提供援助,帮助它们实现可持续的外债状况。

特别提款权,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成员分配特别提款权,创造国际储备资产。

贷款类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工具的主要情况

信贷机制

目的(实质)

条件

贷款限额

收费

还款期限

信贷档和中期贷款

备用安排

向面临短期国际收支困难的国家提供中短期援助

成员采取政策使人相信其国际收支困难将在合理的期间内得到解决

年度:份额的145%

累计:份额的435%

基本费率加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的数额收取200个基点的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三年以上的数额,在上述附加费的基础上再收取100个基点的附加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5年

灵活信贷额度

信贷档的灵活工具,针对所有国际收支需要,无论是潜在需要还是实际需要

事先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基本面、经济政策框架和政策记录

没有预先规定的限额

基本费率加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的数额收取200个基点的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三年以上的数额,在上述附加费的基础上再收取100个基点的附加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5年

预防性和流动性额度

可供具有稳健基本面和政策面的国家使用的工具

强健的政策框架、对外状况和市场筹资能力,包括金融部门具有稳健性

6个月的限额为份额的125%;对于1~2年的安排,获批时立即可用的限额是份额的250%;在取得12个月的满意进展后,总限额可达份额的500%

基本费率加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的数额收取200个基点的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三年以上的数额,在上述附加费的基础上再收取100个基点的附加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5年

中期贷款

提供较长期的援助,以支持成员为克服长期国际收支困难而实施的结构改革

实行最长为四年、带有结构性议程的规划,并且每年提交一份关于今后12个月政策的详细说明

年度:份额的145%

累计:份额的435%

基本费率加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的数额收取200个基点的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51个月以上的数额,在上述附加费的基础上再收取100个基点的附加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0年

特别贷款

快速融资工具

为所有面临国际收支紧急需求的成员提供的快速融资援助

需努力解决其国际收支困难(也许需采取先期行动)

年度:份额的37.5%

累计:份额的75%

基本费率加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的数额收取200个基点的附加费;对超过份额187.5%三年以上的数额,在上述附加费的基础上再收取100个基点的附加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5年

优惠贷款机制

中期信贷

解决长期存在的国际收支问题

长期存在的国际收支问题;安排实施期间内有实际的融资需要,尽管在批准或拨付贷款时不一定有这种需要

年度限额为份额的75%;累计限额(扣除计划还款)为份额的225%。限额是基于所有PRGT的信贷余额。特殊限额:年度限额为份额的100%;累计限额(扣除计划还款)为份额的300%

利率: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0年

备用信贷

满足短期国际收支需要

批准时有潜在(预防性用途)或实际的短期国际收支需要;每次拨付时必须有实际需要

利率:0.25%

4~8年

快速信贷

低限额融资,以满足紧迫的国际收支需要

有紧迫的国际收支需要,而高信贷档规划不可行或不必要

利率: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0年

技术援助和培训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技术援助领域包括:宏观经济政策、税收政策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货币政策、汇率制度、金融部门稳定性、立法框架以及宏观经济和金融统计。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多领域的技术培训课程,包括宏观金融联系、货币和财政政策、国际收支问题、金融市场和机构,以及统计和法律框架。除了培训课程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通过地区培训中心和项目为成员官员提供宏观经济、财政和相关操作领域的实践性、政策导向型培训。

2010年11月28日,IMF和欧盟首脑会议援助爱尔兰850亿欧元贷款,贷款中的350亿欧元被用于向银行系统注入流动性,其余500亿欧元被用于支持政府财政。同时,欧盟和IMF也提出了一揽子改革计划,包括:在重组银行体系方面,援助计划将建立规模更小、更健康以及资本运作良好的银行部门,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在确保公共财政安全方面,爱尔兰政府恢复计划旨在于2011-2014年间削减150亿欧元(相当于GDP的9%),其中2011年计划削减的赤字为60亿欧元;在提升经济增长潜力方面,待爱尔兰国内不平衡恢复后,经济增长将转向出口推动型增长;爱尔兰政府计划进一步取消贸易和竞争限制,鼓励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改革失业救助体制,激励更多的人去工作。

2011年5月16日,欧元区财长同意在此后三年和IMF一起向葡萄牙提供780亿欧元的援助贷款,其中520亿欧元来自欧盟内部的EFSM以及EFSF两大援助机制,剩余260亿欧元由IMF提供。同时对葡萄牙提出的援助条件为:进行大规模的财政调整,使其财政恢复可持续发展;改革经济发展结构,平衡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着重提升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在产品市场,给予产品定价充分的浮动空间,同时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研发,在劳动力市场,减少一定的劳工保护;向金融部门注入流动性,以保障其偿债能力;改革医保和公共管理制度,实施国企私有化计划。

运作机制

资金来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大部分资金由成员提供,主要来自其份额认缴。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持有的黄金、与成员的借款安排等也对其资金来源形成补充。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业务与交易通过普通账户和特别提款权账户办理。

成员份额认缴

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是IMF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这些份额起着国际储备的作用,是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短期资金。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凡出席联合国货币和金融会议、在1945年12月31日前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都要缴纳基金份额。每一成员认缴款项应等于其份额,并通过适当的存款机构全部付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每隔一定时期(不超过5年)对成员份额进行一次总检查,并在必要时提出调整成员的份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也可以在合适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成员的要求,单独调整该国的份额。但任何份额的变更,都需经85%的多数票通过,并且,一个成员的份额未经本国同意不得改变。份额的大小,同时也决定了成员投票权的大小。

同意增加其份额的成员,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以特别提款权支付增加部分中的25%,其余75%可用本国货币支付,这个比例是可以变更的。根据理事会的规定,其增加部分的货币支付,可全部或部分地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成员货币(经该成员同意)或成员本国的货币进行支付。未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的成员需要增加份额时,应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成员货币(经该成员同意)支付增加份额中的一定比例(相当于参加方以特别提款权支付的比例)。所增加份额的其余部分以成员本国货币支付。成员份额的付款,除有关期限和所用货币的规定外,需要总投票权70%的多数票通过才有效。

持有的黄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严格限制黄金的使用:只有获得成员85%及以上总投票权的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才可以出售黄金或接受成员以黄金支付,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能购买黄金或参与其他黄金交易。为避免冲击市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进行有限黄金出售时采取了稳健的保障措施,所有黄金均以市场价格售出,包括出售给官方持有者的黄金。

借款安排

通过协议向成员国借款,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又一个资金重要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有两项常备多边借款安排——新借款安排和借款总安排。如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其份额资源可能无法满足成员的需要,(例如发生重大金融危机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以启动这些安排。这种借款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成员国协议的前提下实现的,借款不仅可以通过政府渠道,也可以向私人机构借款。

其他收入与负担分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从对其贷款收取的利息和费用中获得收入,并利用这些收入弥补融资成本并支付管理费用。对认缴的资本金和内部产生的资金,使其在制定基本收费率方面具有一定灵活性。为了确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权人的利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必须提供有竞争力的利率。作为额外的保证措施,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章程,以特别提款权的利率为基础,对向债权人支付的利率规定限额。并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根据份额融资的贷款收入所能产生的可能用途做出限制。

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是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外,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参加特别提款权账户成员的一种自动的提款权,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的新的国际储备资产。设立特别提款权的目的,是解决经常出现的国际储备不足的问题。参加成员所分配到的特别提款权,连同官方所持有的黄金、硬通货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资产,共同构成该国的国际储备资产。不过,特别提款权不是现实的货币,不能直接便利地用于国际支付手段,不能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付,也不能兑换黄金。特别提款权只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而言,是成员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户上的一种账面资产。成员在其认为需要的时候,有权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特别提款权。

普通提款权

普通提款权,是指在成员遇到国际收支失衡时,以本国货币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购买其他一个或几个国家的货币或特别提款权,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资金账户下取得外汇的权利与过程,相当于普通资源账户的使用。普通提款权的创立时间,大大早于特别提款权。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1945年生效、创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始,普通提款权就已经被确立了。其目的是支持成员的国际收支调整。只有在大多数成员国际收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才能有效地实现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

成员国与投票权

会员资格

申请条件

可以管理其本身的对外事务、愿意并且能够履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所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每一个国家都可以申请,无论国家本身实行的是什么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只要加入后,遵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宗旨,并且采取切实步骤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目标靠拢,就可以被接纳为成员。

退出条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只需要书面通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可以放弃成员资格。但如果成员国不能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履行义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以剥夺该国使用普通资金的权利,或者在一段时间后仍不能履行有关义务,在有多数投票权同意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以中止其投票权,甚至中止其成员资格。

成员国分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创始成员,包括参加过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和1945年12月31日以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上签字成为其成员的国家。另一类则是创始国之外的其他成员。当非创始成员提出申请,并确定加入条件后,经理事会表决同意,由申请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上签字,从而完成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程序。

投票权

在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时,每个成员都要缴纳一笔资金,这笔资金被称作“份额”,份额的大小,决定了成员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关系,同时,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与成员认缴份额直接挂钩,因此份额大小也决定了该成员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的投票权,一个成员认缴份额越多,其获得的投票权越大。

成员国及投票权(截止到2023年10月13日)

成员国

投票票数(票)

投票权占比(%)

成员国

投票票数(票)

投票权占比(%)

阿富汗,

伊斯兰共和国

4,697

0.09

莱索托(非洲国家)

2,157

0.04

阿尔巴尼亚(位于欧洲)

2,852

0.06

利比里亚(西非国家)

4,043

0.08

阿尔及利亚(北非国家)

21,058

0.42

利比亚

17,191

0.34

安道尔

2,284

0.05

立陶宛

5,875

0.12

安哥拉(非洲国家)

8,860

0.18

卢森堡公国

14,677

0.29

安提瓜和巴布达

1,659

0.03

马达加斯加岛(非洲岛国)

3,903

0.08

阿根廷(位于拉丁美洲)

33,332

0.66

马拉维(非洲国家)

2,847

0.06

亚美尼亚

2,747

0.05

马来西亚

37,797

0.75

澳大利亚

67,183

1.33

马尔代夫

1,671

0.03

奥地利

40,779

0.81

马里(西非国家)

3,325

0.07

阿塞拜疆

5,376

0.11

马耳他(欧洲岛国)

3,142

0.06

巴哈马群岛

3,283

0.07

马绍尔群岛(位于西太平洋)

1,508

0.03

巴林岛

5,409

0.11

毛里塔尼亚(西非国家)

2,747

0.05

孟加拉国

12,125

0.24

毛里求斯

2,881

0.06

巴巴多斯(拉丁美洲国家)

2,404

0.05

墨西哥

90,586

1.80

白罗斯(白罗斯共和国,欧洲国家)

8,274

0.16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1,531

0.03

比利时

65,566

1.30

摩尔多瓦(东欧内陆国家)

3,184

0.06

伯利兹城(拉丁美洲国家)

1,726

0.03

蒙古

2,182

0.04

贝宁(位于非洲西部)

2,697

0.05

黑山共和国(前南斯拉夫西南部)

2,064

0.04

不丹

1,663

0.03

摩洛哥

10,403

0.21

玻利维亚(南美洲西部国家)

3,860

0.08

莫桑比克(非洲东南部国家)

3,731

0.07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4,111

0.08

缅甸

6,627

0.13

博茨瓦纳(非洲中南部国家)

3,431

0.07

纳米比亚(非洲西南部国家)

3,370

0.07

巴西

111,879

2.22

瑙鲁

1,487

0.03

文莱达鲁萨兰国

4,472

0.09

尼泊尔

3,028

0.06

保加利亚

10,422

0.21

荷兰

88,824

1.76

布基纳法索(非洲西部国家)

2,663

0.05

新西兰

13,980

0.28

布隆迪(非洲国家)

2,999

0.06

尼加拉瓜

4,059

0.08

佛得角(非洲西部的一个群岛国家)

1,696

0.03

尼日尔(非洲中西部国家)

2,775

0.06

柬埔寨

3,209

0.06

尼日利亚

26,004

0.52

喀麦隆(西非国名)

4,219

0.08

北马其顿

2,862

0.06

加拿大

111,698

2.22

挪威

39,006

0.77

中非共和国

2,573

0.05

阿曼(西南亚国家)

6,903

0.14

乍得(非洲国名)

2,861

0.06

巴基斯坦

21,769

0.43

智利

18,902

0.38

帕劳共和国

1,508

0.03

中国

306,288

6.08

巴拿马

5,227

0.10

哥伦比亚

21,904

0.43

巴布亚新几内亚

4,091

0.08

科摩罗

1,637

0.03

巴拉圭

3,473

0.07

刚果民主共和国

12,119

0.24

秘鲁

14,804

0.29

刚果

3,079

0.06

菲律宾

21,888

0.43

哥斯达黎加

5,153

0.10

波兰

42,413

0.84

科特迪瓦

7,963

0.16

葡萄牙

22,060

0.44

克罗地亚

8,633

0.17

卡塔尔

8,810

0.17

塞浦路斯

4,497

0.09

罗马尼亚(欧洲巴尔干半岛东北部国家)

19,573

0.39

捷克共和国

23,261

0.46

俄罗斯联邦

130,496

2.59

丹麦

35,853

0.71

卢旺达(东非国家)

3,061

0.06

吉布提

1,777

0.04

萨摩亚

1,621

0.03

多米尼克

1,574

0.03

圣马力诺(意大利半岛东部的国家)

1,951

0.04

多米尼加共和国

6,233

0.12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1,607

0.03

厄瓜多尔(位于拉丁美洲)

8,436

0.17

沙特阿拉伯

101,385

2.01

埃及

21,830

0.43

塞内加尔(非洲国家)

4,695

0.09

萨尔瓦多(中美洲)

4,331

0.09

塞尔维亚

8,007

0.16

赤道几内亚(西非国家)

3,034

0.06

塞舌尔

1,688

0.03

厄立特里亚国(东非国家)

1,618

0.03

塞拉利昂(西非国家)

3,533

0.07

爱沙尼亚

3,895

0.08

新加坡

40,378

0.80

斯威士兰(非洲南部的一个内陆国家)

2,244

0.04

斯洛伐克共和国

11,469

0.23

埃塞俄比亚

4,466

0.09

斯洛文尼亚

7,324

0.15

斐济共和国

2,443

0.05

所罗门群岛

1,667

0.03

芬兰

25,565

0.51

索马里

3,093

0.06

法国

203,010

4.03

南非

31,971

0.63

加蓬(非洲中西部国家)

3,619

0.07

南苏丹

3,919

0.08

冈比亚

2,081

0.04

西班牙

96,814

1.92

格鲁吉亚

3,563

0.07

斯里兰卡

7,247

0.14

德国

267,803

5.31

圣基茨和尼维斯(中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岛国)

1,584

0.03

加纳(非洲西部国家)

8,839

0.18

圣卢西亚(西印度群岛东部国家)

1,673

0.03

希腊

25,748

0.51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1,576

0.03

格林纳达(拉丁美洲岛国)

1,623

0.03

苏丹(非洲国家)

7,761

0.15

危地马拉

5,745

0.11

苏里南

2,748

0.05

几内亚

3,601

0.07

瑞典

45,759

0.91

几内亚比绍(西非国家)

1,743

0.03

瑞士

59,170

1.17

圭亚那(拉丁美洲国家)

3,277

0.07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4,395

0.09

海地

3,097

0.06

塔吉克斯坦(中亚国家)

3,199

0.06

洪都拉斯

3,957

0.08

坦桑尼亚(东非国家)

5,437

0.11

匈牙利

20,859

0.41

泰国

33,578

0.67

冰岛

4,677

0.09

东帝汶

1,715

0.03

印度

132,603

2.63

多哥(西非国家)

2,927

0.06

印度尼西亚

47,943

0.95

汤加(南太平洋岛国)

1,597

0.03

伊朗

37,130

0.74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拉丁美洲岛国)

6,157

0.12

伊拉克

18,097

0.36

突尼斯(非洲国家)

6,911

0.14

爱尔兰

35,958

0.71

土耳其

48,045

0.95

以色列

20,668

0.41

土库曼斯坦(位于中亚)

3,845

0.08

意大利

152,159

3.02

图瓦卢(西太平洋岛国)

1,484

0.03

牙买加

5,288

0.10

乌干达(非洲国家)

5,069

0.10

日本

309,664

6.14

乌克兰

21,577

0.43

约旦(阿拉伯北部的国家)

4,890

0.10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24,571

0.49

哈萨克斯坦

13,043

0.26

英国

203,010

4.03

肯尼亚

6,887

0.14

美国

831,401

16.50

基里巴斯(位于西太平洋)

1,571

0.03

乌拉圭

5,750

0.11

韩国

87,286

1.73

乌兹别克斯坦

6,971

0.14

科索沃

2,285

0.05

瓦努阿图(西南太平洋岛国)

1,697

0.03

科威特

20,794

0.41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38,686

0.77

吉尔吉斯斯坦

3,235

0.06

越南

12,990

0.26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2,517

0.05

也门共和国

6,329

0.13

拉脱维亚

4,782

0.09

赞比亚(非洲中南部国)

11,241

0.22

黎巴嫩

7,794

0.15

津巴布韦

8,527

0.17

主要出版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出版物

出版物

内容

《世界经济展望》(World Economic Outlook)(2023年10月)

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每年两次(5月和10月)的世界经济状况调查。它提供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大约15个宏观数据序列的年度数据。它们包括GDP(各种测量方法)、通货膨胀、政府预算平衡(实际的与结构性的)、产出缺口、净资本流动、外部债务与债务服务等。还包括6个世界宏观经济总量,其中包括贸易量

《全球金融稳定报告》(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2023年10月)

由于通胀居高不下,利率将在更长时间内保持在较高水平,全球经济增长的风险仍倾向于下行

《财政检测报告》(Fiscal Monitor)(2023年10月)

该报告盘点了各国的缓解政策,并提出了政策制定者面临的在实现气候目标、债务可持续性和政治可行性之间取得平衡的三难困境。报告的新见解表明,实现这些共同目标的唯一途径是通过精心校准的基于收入和支出的政策组合

《地区经济展望》(Regional Economic Reports)(2023年10月)

报告讨论了各区域各国最近的经济发展和前景。报告还讨论了影响各地区经济表现的经济政策发展情况,并讨论了政策制定者面临的主要挑战。报告探讨区域政策发展和挑战,并提供具体国家的数据和分析,包括通过对特定区域感兴趣的问题的分析文章

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与世界银行的关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同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两个国际经济组织产物,是全球最大的两家国际金融组织,同时,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支持世界经济和金融秩序架构的姊妹政府间支柱。它们彼此之间有着十分明确的职责分工,对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来说,它以维护金融稳定为目的,负责向成员提供收支的临时性融资,世界银行则以促进发展为宗旨,负责发放长期性的投资贷款,帮助借款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增长,帮助借款国家和地区建立有效的资源配置。即,世界银行的工作重点,在于帮助成员制定长期的发展战略,推动部门和项目投资。

由于判断各国经济形势的工具与标准不同,在对成员提出政策建议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之间极易形成矛盾冲突,但因其共同利益,它们之间的合作大于分歧。为了促进信息分享和加强工作规划中的协调,两机构在1998年成立了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部门联络委员会,并制定了彼此关于金融工作的协作准则。

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与联合国的关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联合国有密切的合作。合作的一个主要渠道,是双方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驻联合国特别代表建立联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驻纽约联合国办事处特别代表的职责,是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联合国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其中,驻联合国办事处的最主要职能,包括介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观点,为在联合国举行的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问题的讨论提供素材,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了解联合国系统内发生的重大变化,促进与其他国际机构的合作等。

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关系

国际清算银行是历史上最悠久的国际金融机构之一,也是一个具有重要影响的跨地区的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清算银行不属于政府间的合作组织,其股东成员仅为相关国家的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因为它具有跨地区性质,所以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一样,对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时,国际货币金融组织要经常与国际清算银行打交道,主要表现在信息合作、联合危机救援和特别提取款业务上的合作。

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

按照1996年12月签署的合作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开展了许多正式和非正式的协作。根据这项合作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的会议,定期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大多数机构的正式会议。同时,它还要与世界贸易组织一起,参加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的磋商活动。合作主要包括定期磋商、技术援助和培训和高级别协调。展望未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之间的合作将会更为密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烈支持世界贸易组织在确保全球贸易体系的公开性、透明度和稳定性方面的作用。

与二十国集团的关系

二十国集团(G20)于1999年成立,旨在加强成员之间的政策协调、促进金融稳定,并实现国际金融架构的现代化。二十国集团由主要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组成,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国、美国以及欧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二十国集团密切合作,特别是在与全球经济增长和国际货币与金融稳定有关的问题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工作往往为二十国集团的讨论提供平台,而二十国集团达成的协议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策过程中也被纳入考虑。与此同时,二十国集团也成为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为了确保二十国集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协同工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以及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和发展委员会的主席依据各自的职责参加二十国集团的会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员工也参与不同层面的二十国集团会议。

缺陷不足

  1. 监督范围狭窄。其狭窄具体体现在:没有涵盖所有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参与者、没有涵盖所有能够产生金融风险的重要问题和只重视对外部门政策的监督,对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监督不够。

  2. 运作程序和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缺乏完善的内控机构,内部监督不力,导致许多决策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 执董会的规模和成员结构备受争议,工作定位也不明确。 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诸多决策都是关着门制定的,几乎从来都没有对刚提出的议题进行公开的讨论,并且内部选举流程不够标准化。这些信息缺位损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客观立场,削弱了其工作的可信性。

  3. 危机预警与防范能力不足。一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没有加强对全球金融体系及成员国脆弱性的检测,未能及时预计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未雨绸缪的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在危机爆发后,受危机影响的国家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时,但因难以忍受其苛刻的贷款条件,转而寻求其他筹资途径,从而削弱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能力。

  4. 贷款援助方案僵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方案过于教条,往往为了确保收回其贷款,建议成员国实行紧货币、紧财政的双紧缩方案来刺激经济增长,而并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带来严重的负面问题。

  5. 技术救援效力难以满足需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反洗钱、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加强公共投资、公私伙伴关系和财政风险管理等领域的效力和效率远不够满足实际需要,从而妨碍了它在预防金融危机功能上的发挥。

改革发展

决策机制

全球经济治理中存在着一系列国际经济组织,但彼此间的职能没有很好地界定,这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机制应向加强成员国之间协调,共同促进全球经济与金融的稳定有序发展。另外,经济复苏缓慢、失业、汇率问题等也需要国际层面的协调合作。

份额和投票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以份额计算公式为基础,其参数和权重选择缺乏科学性,缺乏透明性,并且份额分配还呈现出强烈的历史继承性,损害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金融治理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更加注重制定科学合理的份额公式,保障各成员国的应得利益,使其份额和投票权向更能反映世界经济格局的方向转变。

组织架构与人事制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组织架构与人事制度应向提高工作人员多样性的方向转变,包括国别多样性和专业多样性两方面。一方面,应改变以往70%~80%工作人员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现状,注重在全球范围内招收工作人员,以便加强发展中国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沟通合作。另一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通过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的多样性,来更好地处理世界经济迅速变化中出现的新问题。

技术援助职能

未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当扩大资金规模,并进一步合理优化资金使用,以缓解技术援助资金压力。另外,技术救援应更加着力在危机前的预警和防范,在危机中对危机进行管理防止其蔓延和造成恐慌,在危机后对抵御危机政策措施的退出进行合理安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技术救援还应扩大技术援助工作规模,拓展其技术援助服务范围,及时更新升级技术水平,跟上经济发展发展和知识更新的步伐。

监测职能

应提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宏观经济监测结果的透明度以及约束力,特别是提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宏观经济监测职能,对没有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借款请求的发达成员国的约束力。未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加强对发达国家的监督,将监督范围由对外部门政策扩展到金融政策。

相关事件

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

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人民币纳入IMF的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并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人民币正式成为第五种货币,成为第一个被纳入SDR货币篮子的新兴市场国家货币。自此,货币篮子由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人民币5种货币组成。

巴黎IMF办公室爆炸

2017年3月16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巴黎办公室,一名行政助理打开了一封爆炸的信件,结果被轻微烧伤,爆炸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被疏散,当地由武装军官和警察守卫。巴黎警方表示,爆炸是由自制装置引起的。法国官员称这是恐怖主义行为。

注释

[a]

二战结束前夕,美国召集欧洲各国召开了著名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会议的实质是要英国向美国和平交权。会议的产物是一个全新的全球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

[b]

指美国财政部官员怀特提出的“国际稳定基金”方案。方案规定,各国必须缴纳资金来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各国的发言权和投票权取决于各国缴纳份额的多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一种国际货币,名为“尤尼塔”(Unitas),作为计算单位,其含金量相当于10美元,各国货币与“尤尼塔”保持固定比价。

[c]

指英国关于二战后国际货币体系的设想,是由英国财政部顾问、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来的。凯恩斯建议设立一个世界性的中央银行,即“国际清算联盟”,并由“国际清算联盟”发行不兑现纸币“班柯尔”(Bancor),作为国际清算单位。“国际清算联盟”通过“班柯尔”存款账户的转账,对各国官方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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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汇兑本位制,又被称为虚金本位制。指一个国家的货币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固定的比价,并在后者存放一定数量的外汇或者黄金作为平准基金,等于是间接实行了金本位制。因此,金汇兑本位制实际上是一种带有附属性质的货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