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监察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设立的本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上海市徐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本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中共上海市徐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海市徐汇区监察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

本页面主要目录有关于上海市徐汇区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等介绍

中文名

上海市徐汇区监察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街道镇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等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徐汇区监察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和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