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大理灭门案(1989年12月14日)发生在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的七里桥乡下兑村,被害人为该村村民王学科及其家人:妻子、儿子、女儿。1997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满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后,张满的刑期减为有期徒刑19年,后来又经过三次减刑,最终于2018年3月19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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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12·14大理灭门案

时间

1989年12月14日

被害人

王学科及其妻子、儿女,共四人

报案时间

1989年12月16日

简介

2018年5月30日,云南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再次介入此案,因案情的诸多疑点。2021年12月13日,云南高院决定对该案件进行再审。2022年1月28日,“12·14”大理灭门案在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当庭宣告被告人张满无罪。

案件经过

1989年12月14日晚,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七里桥乡下兑村村民王学科家中发生命案。王学科头部受锐器砍伤,造成广泛性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尸体被抛入井中;其妻赵丽英系头部受锐器砍伤,造成颅脑损伤,加之切颈,死于二楼卧室地面;王学科之子王高能(7岁)、女儿王高田(4岁)被砍杀于床,均系切颈死亡。案发现场遗留有血掌纹、足迹、锄头把等物证。

“12·14”大理灭门案

1989年12月16日,王学科之母张凤兰首先发现命案。时任下兑村党支书的张满得到消息后带村民赶到,保护现场并向警方报案。

案件处置

刑事侦查

1989年12月16日,大理市公安局刑侦队检验早先进入现场的张满等人的指纹和掌纹,一一排除了嫌疑。不久,又安排足迹专家进行足迹鉴定。但在此后五年的排查中,警方迟迟没有发现嫌疑人。

1994年12月20日,张满突然被带到大理市公安局刑侦队进行询问,其妻子张玉吉、儿子张银峰也于同日被警方控制。

1994年12月28日,张满首次作出有罪供述,随即被收容审查,其妻、子也被释放。

1994年12月29日,刑侦队让张满回到村里指认现场,后者开始翻供,坚称前一日的口供源于刑讯所迫。此后数月,张满被多次取血检验,但1995年6月后长期无人提审。

1996年3月,张银峰、张玉吉分别被以妨碍侦查的缘由和故意杀人嫌疑被收容审查。1996年8月29日,张满被正式逮捕。11月,张玉吉和张银峰被先后解除收审。

司法审判

1997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书声称:“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本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最终认定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张满以“没有杀人,刑讯逼供”为由提出上诉;公诉机关则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199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后续申诉

在监狱服刑的张满一直坚持无罪申诉。2002年10月21日,张满收到云南省高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该通知书称,申诉理由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不足采信,决定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2005年,张满再度向各级司法机关、纪委申诉。2007年后,张满几经减刑,又于2011年9月14日获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2018年3月19日,张满服刑期满,解除了社区矫正。

2018年5月30日,因案情存在诸多疑点,云南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再次介入此案。

2021年12月13日,云南高院对该案件决定再审。

2022年1月28日,大理州中院当庭宣告被告人张满无罪。

案件疑点

刑讯与否

张满称,侦查期间,他曾多次遭到时任大理市刑侦大队大队长甘帆的刑讯逼供,包括殴打、强光照射、以家人相威胁等。

伪证疑云

在本案一审时,张满的辩护律师曾指出,检方提交的、由昆明医学院法医鉴定所鉴定的锄头把,其特征与凶案现场勘验笔录中的锄头把不一致,并非同一件;关于足迹,现场发现的脚印约为39码鞋,而张满穿43码,无大脚穿小鞋之理(张满就此曾供述自己是把鞋后跟割开穿);关于目击证人口供,也存在内容雷同等疑点。

“12·14”大理灭门案

2015年,目击证人之一的张双社公开否认曾经目击张满行凶。2016年,目击证人赵体昌也向媒体承认当时因受警方逼迫作了伪证。第三位目击证人杨汝舟则被张满认为是因旧怨而作伪证陷害自己。

其他疑点

本案侦办过程中,张满之妻张玉吉曾收到匿名信件,鼓励其向大理市公安局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反映、申诉张满被长期非法收审的情况,以及市政府、省民航局公安处、大理机场领导控告甘帆刑讯逼供的事实。

本案处于“严打”期间,4人被害、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而被告人并未自首或坦白认罪,却因为所谓的“本案的实际情况”而没有判处死刑。张满对此曾表示:“是我干的,请改判处我死刑,立即执行;不是我干的,须还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