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宏,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62年8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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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蒙古族

职业

辽宁铁法能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中文名

包宏

性别

简介

2018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1980.09--1984.08 阜新矿业学院机械系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学习。

1984.08--1990.11 铁法矿务局机电总厂质检科实验员、组长。

1990.11--1995.01 铁法矿务局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负责人。

1995.01--1997.12 铁法矿务局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1997.12--1999.04 铁法矿务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1999.04--1999.12 铁法矿务局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1999.12--2002.07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总厂厂长。

2002.07--2005.12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

2005.12--2011.10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

2011.10--2016.12 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12--2017.11 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辽宁通用煤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11--2017.11 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11月29日,据辽宁省纪委消息:经中共辽宁省委批准,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依法双开

2018年5月18日,据辽宁省纪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包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对下属人员管理失职失责、违规设立并使用帐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贪污、受贿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包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包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