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辽宁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按照中央关于扶贫机构调整的工作部署,经辽宁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央编办批准,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组为辽宁省乡村振兴局。辽宁省乡村振兴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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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拟订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跨地区重点扶贫项目。

(四)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省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处)

规划财务处

社会扶贫处

开发指导处(政策法规处)

督查考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