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赚钱”手机应用非法集资诈骗案,是指2023年宣判的一起经济诈骗案件。2014年起,宋某某以投资人可依据每日行走步数赚得年化4%至12%的收益为噱头募集资金,非法集资金额19亿余元。2023年,宋某某被法院判处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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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走路赚钱”手机应用非法集资诈骗案

发生时间

2014年-2023年

主要人物

宋某某

相关组织

A公司

结果

宋某某被法院判处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0万元

案件经过

2014年起,宋某先后成立A公司以及多家关联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2015年,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A公司开发并运营了一款手机理财平台,打出“走路也能赚钱”的广告词,宣称根据投资人的每日行走步数,可以赚得年化4%至12%的收益。该理财平台正式运营后,宋某鼓励公司员工使用,并要求他们向亲朋好友推荐,还组织员工宣传。不具有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资质的A公司因此吸引了一大批的投资者。A公司将从外部募集到的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开发的放贷平台,以较高利率发放贷款给借款人,从中赚取利差。

从2016年10月开始,公司开始连年亏损,逐渐无力兑付高额本息。但宋某及A公司仍夸大盈利能力及资金安全性,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募集资金,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对外放贷、兑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公司日常开支等。经审计,投资者4万余人,非法集资金额19亿余元,未兑付金额4800万余元。

2021年年中开始,理财投资平台已无法兑付集资人本息,A公司无力回天。

2021年7月,宋某畏罪潜逃。在逃匿期间,宋某联系朋友孙某寻求帮助。孙某在明知宋某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下,仍然帮其租房,并以个人名义为他办理了手机号和银行卡,帮助其藏匿。

2022年3月2日,宋某被抓获归案。

案件审判

2023年1月18日,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A公司罚金20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0万元。同时以涉嫌窝藏罪对孙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