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康,男,汉族,山东武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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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孙康

性别

籍贯

山东武城

民族

汉族

职位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简介

现任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人物履历

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刑事司法系劳改法专业学生;

1993年7月至1996年8月,任芜湖市检察院书记员;

1996年8月至1998年9月,任芜湖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8年9月至2000年3月,任芜湖市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任芜湖市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员;

2001年3月至2002年8月,任芜湖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其间: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安徽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任芜湖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

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任芜湖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2004年4月至2006年8月,任芜湖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间: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挂职任马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6年8月至2008年4月,任芜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任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其间: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省委党校第2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安徽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年1月至2022年1月,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免信息

2015年11月,拟提名为安徽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2015年12月,任命孙康为安徽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年1月,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孙康当选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1月8日上午,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孙康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月8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徐艳阳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鉴于孙康已辞去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艳阳代理院长职务。14日上午,在宣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经投票选举,孙康全票当选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结束后,孙康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