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切,男,1997年8月4日和6日,他闻警即出,只身擒获3名持手枪、匕首负隅顽抗的杀人、抢劫歹徒,身上多处负伤,受到了县政法委、公安局的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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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于一切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

汉族

职业

警察

正文

他的先进事迹,先后被《贵州公安报》、《贵州民族报》、《羊城晚报》整版刊登。1998年2月,他被县公安局评为公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