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禹(1915年-1995年),曾用名赵尧卿。益都(今青州)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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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山东益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15年

去世日期

1995年

中文名

王效禹

性别

职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简介

曾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经历

曾任益都县委组织部部长,渤海区党委组织科长,清河军分区副政治委员,清河地委副书记、书记兼清河军分区政治委员。

1954年,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右”时被认定为右倾,后甄别平反。

1965年6月,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文革”开始后支持学生造反。

1967年,组织指挥造反派先后夺取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和山东省委、省人委党政大权,并任山东省革委会主任。

1969年,被停职检查。

1971年,被撤销职务并下放劳动改造。

1979年2月,被开除党籍。

人物事件

“文化大革命”初期“青岛事件”发生时,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公开支持学生造反,并给中央文革小组拍电报表明态度,得到康生、王力、关锋等支持,并引起毛泽东注意。

1967年1月6日,王效禹鼓动造反组织成立联合机构,联合造省、市委的反。他一面派张子石(康生之子,曾任青岛市教育局局长)赴北京向中央文革小组汇报,一面组织造反派先后夺取《青岛日报》社、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和市公安局的权。18日,王效禹在《青岛日报》发文,首次公开提出夺权,22日纠集23个造反组织,以召开“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名义,召集数万人集会,宣读《告青岛全市人民书》和“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给毛主席致敬电》及《第一号通令》,宣布接管前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的一切权力。27日,关锋电告王效禹,中央承认青岛夺权。29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青岛夺权消息。30日,《人民日报》以《关键在于大联合》为题发表社论,肯定和支持王效禹等人的夺权活动。

至3月中旬,全市工业、交通、财贸、文教、机关、区街共计737个单位中,有709个单位被夺权。至9月,69个市直属单位建立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形成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是国家政治体制和国家行政工作的一次重大倒退。

1979年1月30日,经山东省委批复《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解决所谓一·二二夺权问题的请示报告》,同意所谓“一·二二”夺权是反革命政权,应全盘否定。